陳幸妤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幸妤
出生 (1976-08-12) 1976年8月12日48歲)
臺灣台北市
居住地 臺灣臺南市東區
国籍 中華民國
教育程度國立陽明大學牙醫學系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碩士
职业牙醫師
头衔
  • 台北長庚醫院牙科醫師
  • 台南新樓醫院牙科主治醫師
  • 陳幸妤牙醫診所負責人
信仰基督教
配偶趙建銘2001年结婚)
儿女三子
父母陳水扁(父)
吳淑珍(母)
亲属陳致中(弟)

陳幸妤(英語:Hsing-Yu Chen,1976年8月12日),臺南官田人,生於臺北市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陳水扁長女。國立陽明大學牙醫學系學士國立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碩士。台灣母乳協會榮譽會員、代言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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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親陳水扁與母親吳淑珍從事黨外運動的關係,陳幸妤從小在校曾受到教官與同學們的歧視,曾有忠黨愛國的老師在教室當眾把陳幸妤叫起來,批評她的爸爸是壞人。9歲時,父親陳水扁因蓬萊島雜誌的用字而被判刑入獄,值此之時,母親吳淑珍也遭逢拼裝車撞傷,住院半年,陳幸妤每天只能牽著6歲的陳致中到別人家家裡吃飯。

幼年的不愉快經驗及父母相處的問題,陳幸妤高中時期便出現失眠症狀。陳幸妤因為母親的病而立志從醫,也因為父親從事政治而厭棄政治,只希望儘早離開家庭,去過屬於自己的生活。

在陳水扁成為總統後,媒體過度關注其私生活,形成壓力。陳水扁曾表示幸妤長期有交友障礙,不敢交朋友,對家裡的人很依賴。後來在扁珍及丈夫涉入刑案後,陳幸妤一個人挑起照顧三個孩子的壓力,四處兼差增加收入。也因為罹患憂鬱症,心情常陷沮喪無望,脾氣也變得更加激動易怒。[1]

2016年於台南市開設牙醫診所。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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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媒體霸凌而情緒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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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親陳水扁執政八年期間,媒體特別喜愛捕捉在政治界之外的陳幸妤,尤其是陳幸妤在鏡頭前失控神情,為當時的發燒話題,甚至進一步在綜藝節目全民大悶鍋被藝人丫子模仿。

陳幸妤曾投書媒體,自述媒體跟拍行徑,除了偽裝成病人假看診行偷拍外,甚至「十幾台攝影機貼著玻璃,無視裡面上班的其他醫生、診所小姐、等候的病人的抗議」。[2]

媒體跟拍的擾人行徑,甚至讓陳幸妤不得不說出:「是不是要死才放過我?」,可見當時媒體關注對其有相當大的影響。[3]

扁案成立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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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7日陳幸妤偽證罪案三審判有期徒刑三個月,緩刑兩年定讞。[4]

偽證罪在刑法屬於重罪。陳幸妤的三子在台灣求學受到陳水扁案的很大影響和傷害,根据東森電視報導,陳幸妤一直打算移民加拿大。如果陳幸妤偽證罪成立,根據的移民法令,陳幸妤將永遠失去移民資格。

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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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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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6年,8月12日出生。
  • 1982年,就讀於臺北市立民生國民小學。
  • 1988年,國小畢業,就讀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
  • 1991年,國中畢業,考入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1994年,第一女中畢業,錄取國立陽明大學牙醫學系
  • 2000年,牙醫學系畢業,同年進入臺北長庚醫院擔任牙科醫師。
  • 2001年7月1日,和骨科醫師趙建銘訂婚
  • 2001年9月27日,和骨科醫師趙建銘結婚
  • 2001年12月,考取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碩士班榜首。
  • 2002年,就讀國立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碩士班。
  • 2002年,長子趙翊安出生。
  • 2004年,次子出生。
  • 2005年,國立臺灣大學臨床牙醫學研究所碩士班畢業,取得碩士學位。
  • 2006年,么子出生。
  • 2007年6月,丈夫台開案二審重判,斥公公趙玉柱沒種承擔就不要當人、恨死他、自殺算了、不配見面。
  • 2007年7月13日,其父陳水扁接受專訪,表示陳幸妤有社會交際障礙。
  • 2008年8月18日,錢存國外人頭是因選舉結餘款制度不合理。斥受補助民進黨成員蘇貞昌謝長廷陳菊假清高。
  • 2009年2月3日,陳幸妤到美國紐約市參加美國的牙科醫師考試,考完當街對媒體發飆,引起全台注目討論的焦點。
  • 2009年6月22日,偽證案開庭,在接受北檢檢察官訊問時認罪。檢察官加重強制處分,由境管改為限制出境。
  • 2009年7月17日,偽證案偵查終結,北檢檢察官起訴偽證罪,因偵查中自白,檢察官請求減輕其刑。
  • 2009年9月1日,偽證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幸妤判處有期徒刑1年,減刑為有期徒刑6月。
  • 2009年12月24日,二次金改案偵查終結,特偵組檢察官依洗錢罪起訴。
  • 2010年2月3日,偽證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幸妤判處有期徒刑6月,減刑為有期徒刑3月。
  • 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無罪。特偵組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
  • 2011年3月11日,嫌犯敲破車窗玻璃偷走陳幸妤的皮包。汽車財物失竊案,嫌犯案發一月內落網。
  • 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陳幸妤判處有期徒刑6月,減刑為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確定。
  • 2011年10月13日,二次金改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維持無罪判決。
  • 2011年11月3日,二次金改案,特偵組檢察官決定不上訴,無罪確定。
  • 2016年12月24日,在臺南市開設牙科診所[5]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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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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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父母人生沒得選,後悔生在政治家第一公主陳幸妤悲歌 - 財訊雙週刊. 財訊- 掌握趨勢 投資未來 | 最懂投資的財經媒體. 2008-11-28 [2020-04-20] (中文(臺灣)). 
  2. ^ 自由評論網. 有病的是媒體不是我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talk.ltn.com.tw. [2020-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1). 
  3. ^ 聯合新聞網. 台灣媒體真的超~關注陳幸妤?曝光度是馬家的六倍啊!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聯合新聞網. [2020-04-20] (中文(臺灣)). 
  4. ^ 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 坦承作偽證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電子報. 2009-06-23 [2020-04-20] (中文(臺灣)). 
  5. ^ 徐慧珠 吳忠勳 / 攝影 顧守昌 李讚盛. 陳幸妤診所開業 兒子同現身、扁珍慶賀. TVBS. 2016-12-24 [2016-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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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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