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璸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璸 | |
---|---|
大清福建巡撫 | |
籍貫 | 廣東海康縣東湖村[1](今雷州市)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文煥,號眉川 |
諡號 | 清端 |
出生 | 南明永曆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 (1656年7月14日) 廣東海康縣東湖村(今雷州市) |
逝世 | 清康熙五十七年十月初三日 (1718年11月24日) 福建閩縣(今福州市鼓樓區) |
出身 | |
| |
著作 | |
|
陳璸(1656年7月14日—1718年11月24日),字文煥,號眉川,廣東海康(今雷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陳璸生於南明永曆十年(1656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登甲戌科進士,候銓。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任福建古田縣知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轉任臺灣縣知縣[2]。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行取。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授刑部主事。次年遷本部員外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充會試同考官,即出為四川提督學道。次年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並重修《臺灣府志》,任內廢除「官莊」租賃收入。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擢為湖南巡撫,次年,福建巡撫開缺,康熙帝曰:「陳璸操守清廉,是一正人,但無甚才能,江南地方煩劇緊要,非伊所能。福建地方伊尚熟悉,著調福建巡撫,令速赴任。」[3],遂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調任福建巡撫。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以病乞休,詔慰留之,同年十月初三日,卒於福建巡撫官署,享壽六十三歲。追授禮部尚書,諡清端。[4]雍正八年(1730年)入祀賢良祠。乾隆六年(1741年)十月,恩賜其孫陳子良舉人。
著作
[编辑]有《陳清端公文集》、《陳清端詩集》等書。
評價
[编辑]陳璸為知名的清官,逝世後曾被康熙帝親口讚賞,言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亦見有清官,如伊者朕實未見;既從古清官,亦未見有如伊者。」[5]
紀念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 「雷州府志」:『陳璸,海康東湖村人』【按「陳氏家譜」:『村名又稱南田。雍正二年,移居郡城東門內;在府縣城隍廟之前。廟旁舊有鐘樓,故今咸曰「鐘樓陳氏」』。
- ^ 2.0 2.1 卓克華. 《從寺廟發現歷史─台灣寺廟文獻之解讀與意涵》. 揚智文化. 2003-11: 頁244. ISBN 957-818-526-X.
-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康熙起居注v.3》. 中華書局. 1984: 頁2229–2230.
- ^ 「福建通志」本傳:『當屬纊,一綈袍,覆以布衾而已。屬員入視,莫不感涕;民有相向哭於途者』。「家傳」:『公自筮仕古田至為巡撫二十年,孑身於外,未嘗延致幕客。父子睽隔數千里,不能具舟車通往來。傔從一、二人,官廚惟進瓜蔬:皆人情所萬不能堪者。而公恬然處之,終其身』。「請祀鄉賢呈」:『始終惟凜四知,出處皆同一節』。
-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77):“未幾,卒於官。遺疏以所貯公項餘銀一萬三千有奇充西師之費。命以一萬佐餉,餘給其子為葬具。尋諭大學士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所罕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康熙起居注v.3》(北京市:中華書局,1984年,第一版),頁2229-2230。
官衔 | ||
---|---|---|
前任: 盧承德 |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上任 | 繼任: 王仕俊 |
前任: 周元文 | 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上任 | 繼任: 梁文科 |
前任: 周元文 | 臺灣府知府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兼攝 | 繼任: 馮協一 |
前任: 滿保 | 福建巡撫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上任 | 繼任: 呂猶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