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鼐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饒鼐
大明蒲台縣知縣
籍貫南直隸寧國府旌德縣
字號字象台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崇禎十五年十二月初七日
(1643年1月26日)
山東濟南府濱州蒲台縣
親屬(父)萬曆四十六年舉人饒震元
出身
  • 天啟元年辛酉科舉人

饒鼐(16世紀—1643年1月26日),象台南直隸寧國府旌德縣招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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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鼐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四十三名舉人崇禎十四年(1641年)授蒲台知縣,當時朝廷以修城郭、練民兵、儲糗糧、備戎器四事考課,他得考績第一,十五年(1642年)十二月清朝軍隊攻至,有人勸他躲避,他卻持劍發誓留守,留下遺書給家人:「吾父子世受國恩,義不苟免,惟殉孤城與俱存亡而已。」又激勵士眾登城固守,城破後他穿好官服堂皇坐下,不屈而死,御史旌表稱「蒲臺烈尹」,乾隆七年(1742年)奉詔建坊,入祀忠孝祠[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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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旌德縣志·卷八·人物》:饒鼐,字象台,震元子,招坊人,天啟辛酉舉人,崇正十四年除山東濟南府蒲臺知縣,未期年兵圍城急,或促之避,鼐仗劍自誓,遺書家人曰:「吾父子世受國恩,義不苟免,惟殉孤城與俱存亡而已。」城陷死之,同時與難者庠生王晉、饒見可,御史旌曰:「蒲臺烈尹」,國朝乾隆七年奉詔建坊,崇祀忠孝祠。 見省志、府志
  2. ^ 乾隆《蒲台縣志·卷二》:饒鼐,南直旌德人,崇禎十四年由舉人任,是時朝旨以修城郭、練民兵、儲糗糧、備戎器四事課,有司殿最鼐,受任奉職不懈居,無何大清兵南下,鼐激厲士眾登陴固守,及城破朱衣坐,堂皇不屈死之,時壬午十二月七日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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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旌德縣志》·卷八·人物
  • 乾隆《蒲台縣志》·卷二
官衔
前任:
張明如
明朝蒲台縣知縣
1641年—1643年
繼任:
何鳴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