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鐸 (清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監生出身。康熙60年(1721年)接替沈近思擔任臺灣府知府。当时恰逢朱一貴暴动后不久。其上任后解决安置民生,任满后,升任汀漳道道员[1]。
參考文獻
[编辑]-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参考文献
[编辑]- ^ 《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十三):“高铎,镶黄旗汉军监生。康熙六十年任。承台变後,安集遗黎,洁己爱士。任满,升汀漳道。”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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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鋐 | 汀州府知府 康熙五十九-六十一年 (1720-1722年) | 繼任: 何國棟 |
前任: 沈近思 | 台灣府知府 1721年上任 | 繼任: 范廷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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