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鼎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魯鼎梅(?—?),調元燮堂江西新城縣人,中國清朝官員。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科進士,乾隆十四年(1749年)由德化知縣調至臺灣,接替周緝敬,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因臺志長久未修,故請德化進士王必昌前來修志,成《重修臺灣縣志》十五卷。乾隆十九年(1754年)被彈劾革職[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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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黃典權、林文龍、莊永明、李國俊、邱正略.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人物傳篇、人物表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8-06-30: 頁131. ISBN 957-02-1702-2. 


官衔
前任:
周緝敬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749年上任
繼任:
劉辰駿
前任:
俞唐
台灣府海防補盜同知(護理)
1750年上任
繼任:
俞唐
前任:
陳玉友
台灣府海防補盜同知(護理)
1752年上任
繼任:
王文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