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教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黃教(?—1769年),原籍福建泉州同安,18世紀中移民至臺灣並定居臺灣縣大目降(今臺南市新化區)山區。因統領地方抗清而知名。

黃教於1760年代成為竊賊,被告發入獄,出獄後,他成為劫匪,結夥成群攻擊商家,縣令知府雖曾入山緝拿,不過均無功而返。

1768年9月起,因官府動作頻繁,為了報復,黃教以清治時期的「岡山」(今大崗山)為大本營,四出劫掠,遍及臺灣鳳山縣諸羅縣,甚至攻擊軍營,搶劫軍火,聚眾攻擊清朝駐於臺灣南部的各地駐軍,黃也以「閩人復仇」為理由,攻擊各地客家庄,客家人死傷甚鉅,無不恨之入骨。

因為黃教熟悉山區,且以游擊方式攻打兵力薄弱的軍營官衙,行動敏捷,清朝官府即使動用千人軍隊,仍無法捉緝到案。

為了平定黃教,同年10月,清朝特派福建水師提督吳必達前來臺督軍,在吳必達、臺灣知府鄒應元等人協力攻防半年後,黃教終在1769年3月遭捕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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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彼得 《黃教事件始末》 幼獅月刊 44:5 民65.11 頁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