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驤雲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黃驤雲(1801年—1841年),字雨生,清廣東嘉應州籍,臺灣淡水廳中港頭份莊人。
生平
[编辑]黃驤雲祖上為廣東客家人,後由嘉應州遷臺。其父為黃清泰,任嘉義長福營參將次子。黃驤雲自幼聰穎,入縣學,後轉福州鰲峰書院就讀。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中福建鄉試舉人。道光九年(1829年),登進士,授工部主事。[1]
不久,黃驤雲因母病告假回籍。張丙事件爆發後,黃驤雲受臺灣道平慶之委,勸說六堆客家人約束子弟,不得滋事,[2]招致鄉民不滿,作詩諷刺︰「上庄金團真無情,帶起官兵捉粵人。殺了幾多青頭子,害了幾多好漢人。」[3]黃驤雲後移居頭份莊。
家族
[编辑]黃驤雲有五子,其中黃延祐、黃延祚皆中舉人,其女適新竹名士林占梅。其妹適張瑤,甥張維垣為同治進士,任浙江知縣,辭官返臺後,受黃廷祚之邀,北遷定居頭份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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