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定,(1133年—1186年),字泰之,号龙屿,晚号巩溪居士福州永福县一都龙屿村(今福清市一都镇)人[1],南宋政治人物、诗人乾道八年状元,为福清市历史上唯一一位文状元[2]黄龟年堂侄孙。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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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少年时在乡里苦学经史文章,二十八岁考取补太学生,入临安国子监进修。乾道七年(1171)年考取预荐,乾道八年(1172年)在会试的廷试对策中,他就南宋和金国对峙的局势提出“以大有为之时,为改过之日月”、“虽有无我之量而累于自喜,虽有知人之明而累于自是。何不因群情之所共违,而察一已之所独向”,受到宋孝宗赵昚赏识,被擢为殿试第一名。后授广东潮州知府,在民生方面颇有建树,去职后潮州人还将其祀于州祠中。后来直显谟阁任广东提举,不久又升任国子监祭酒。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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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死后祀于永福县乡贤祠,葬于故乡下倪山[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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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精于词作,写有《二集》二卷、《凤城词》一卷,但已失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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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永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永泰县志. 新华出版社. 1992: 第一章 人物传. ISBN 7-5011-0967-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昔日状元故里 今朝旅游胜地 ——福清一都镇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