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大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黎大綱越南语Lê Đại Cương黎大綱,1771年—1847年),越南阮朝官員。平定省綏福縣人。歷仕嘉隆明命紹治三朝。

在1802年至1842年期間,黎大綱歷任各地總鎮、總督職務,以及尚書、參贊大臣等。

1834年,阮朝同暹羅高棉交戰。阮朝軍隊擊敗暹羅軍,佔據高棉。時任安江巡撫的黎大綱進駐南榮城(今金邊),挾持國王安贊二世(匿螉禛)對抗暹羅。黎大綱與張明講奉命監督高棉內政。同年安贊二世病死無子,二人代理國事,立安贊二世之女安眉為傀儡國王。

1836年,65歲的黎大綱請求退休,被明命帝拒絕。高棉人因為張明講的暴政而起義,黎大綱也受到指責和罷免。1841年,新繼位的紹治帝重新啟用了他,擔任河內布政使。一年後請求致仕,獲得紹治帝允許。1847年卒於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