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摩崖造像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宝顶山摩崖造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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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摩崖造像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 |
分类 | 石窟寺 |
时代 | 宋 |
编号 | 1-46 |
认定时间 | 1961年3月4日 |
龍潭摩崖造像位於重慶市大足区寶頂山龍潭。在大佛灣西南西南2公里,有摩崖漁翁造像及清刻送子觀音1龕。1961年3月4日列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2000年9月7日列為第一批重慶市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编辑]-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1961-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6).
-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 维基文库. 200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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