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 (新北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大平,是新北市雙溪區的一個地名,位於該區東部偏南,範圍大致為泰平里東北部不含最東北端雙溪流域。在地理上,大平屬北勢溪源流區。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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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治末期,大平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平庄」,隸屬於文山堡。該庄北與三叉坑庄丁仔蘭坑庄為鄰,東與槓仔藔庄為鄰,南邊為大溪庄烏山庄,西邊為溪尾藔庄料腳坑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該庄隸屬於基隆廳,編入第十三區。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7月,第十三區改名為「太平區」。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為「大平」大字,隸屬於臺北州基隆郡雙溪庄,大字下有「後寮子」、「大平」、「破子寮」、「竿蓁坑」、「竹子山」小字名[2]

戰後雙溪庄改制為雙溪鄉,隸屬於臺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2010年(民國99年)12月,臺北縣升格為新北市,雙溪鄉改制為雙溪區,村改制為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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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