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昭縣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太昭縣,屬西康省,清朝宣統二年(1910年)五月設治,位於金沙江以西,在北經二十三度東緯三十度一謄。距鹿馬嶺左之麓,中跨尼羊河,其形勢東西長南北狹,如一勾鐮,全縣面積共32280方里。其疆域北至常多,與嘉黎縣界,東以桑布碩松山,與工布底穆宗界,南至絨吉,以雅魯藏布江與西藏奈布城界,西以鹿馬嶺,與西藏墨竹工卡界。約今工布江达縣附近。
治所居尼羊河、布球河之間,地方平原,就以前官寨改為縣署。無城郭,以前為市。南騎布球河一橋,名三星橋。北騎尼羊河一橋。名甲桑橋,南北一街,人民八十餘戶,環繞而居,形勢廣闊,為入藏要道,舊置炮碉數座,為一重鎮。
原名江達,原為工布所轄之地。工布原名公渡,自立部落,不屬藏管,明代有止貢巴族人名金剛稱。受元世祖誥封為甲達萬戶長,甲達即江達。再傳名金剛寶,自稱為金剛王,藏王仍以萬戶長授之,所轄為底穆宗城、工布拉所可城、工布希噶城、工布竹母城,數傳分為二支,其長支名大貢巴,駐紮底穆宗城,二支名小貢巴,駐拉所可城,即阿丕,至清代改為營官。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準噶爾亂藏欲東犯,阿丕營官名阿爾布巴,率兵於江達據守防禦有功,封為貝子,管理工布波密一帶事宜。乾隆十三年(1748年),置外委一員率兵以資鎮守。至宣統二年(1910年),川軍入藏,川軍標統陳慶率領官兵痛擊藏兵,事平。後辦招安.阿丕營官與底穆宗營官一同招誠內附,經駐藏大臣聯豫奏設江達理事官,翌年(1911年)復置工布設治局。
民國元年(1912年)經略使尹昌衡擬定江達為太昭府,以張茂林為知事[2],嗣後,通稱為太昭縣。
参考文献
[编辑]- ^ 《太昭縣志略》,劉贊廷著,陳家璡主編.《西藏地方志資料集成》第1集.中國藏學出版社,1999年06月第1版.第59頁
- ^ 胡景伊轉尹昌衡電政府派張茂林進據江達以待後令,九月十二日,國務院呈大總統鑒:午密。接查辦邊事尹都督電稱:昌都入手,西北大定,已遣黃履昌充集中司令官,於昨日起程,盡集邊兵於昌都,以圖進行。又遣張茂林乘藏番潰歸之便,直入昌都,西進千里,據江達以待後令。江達本邊地險要,拉薩之咽喉也,已改為太昭府,即以茂林署府知事。又改拉里為嘉黎府,碩般多為碩督府,以收工布波密之富。藏事外交內馭,須十分謹慎,至邊事則夷心已服,餉如送到,軍即遄行,特聞等由,理合電陳。護理四川都督胡景伊叩,《西藏研究》編輯部.《民元藏事電稿》 藏亂始末見聞記四種.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02月第1版.第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