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明道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湖廣黃州府羅田縣
出生成化庚子三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章氏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張明道(1480年—?),字希程,號玉泉,湖廣黃州府羅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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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湖廣鄉試第六名舉人。年五十,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六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進士[1][2]。授都察院都事,谪滁州判官,升知县,歷主事、郎中,出为绍兴知府,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累遷江西按察司副使[3],乞致仕,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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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克敬;祖父張昇;父張大洪,母毛氏。永感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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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分省人物考》:張明道,字希程,羅田人。少有大志,不屑世利,發明朱子綱目,啟廸後人。年五十,成嘉靖巳丑進士,授都察院都事。累任江西按察副使,剔釐中外,政績著聞,為一時循良之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