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女 (後宮稱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御女中国古代妃嫔的位号。

北魏孝文帝汉化时改革后宫制度,把御妻女御改称御女,后世沿用作后宫位号。北魏设置为内官,位视元士[1]。北齐沿置,即《周礼》中的女御。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年)置八十一员御女,隋炀帝时置御女二十四人,秩正六品,位在宝林之下、采女之上。唐朝置御女二十七人,秩正七品。金朝置御女二十七人,视正七品,与宝林二十七人、采女二十七人共比八十一御妻。[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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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书·皇后列传》:“高祖改定内官,左右昭仪位视大司马,三夫人视三公,三嫔视三卿,六嫔视六卿世妇视中大夫,御女视元士。”
  2. ^ 金史·百官志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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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历史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