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专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牡丹江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黑龙江省东南部。
1956年置,专员公署驻牡丹江市。辖原由省直辖的林口、密山、虎林、穆棱、东宁、宁安、尚志、延寿、方正、海林10县。同年,撤销海林县,并入牡丹江市和林口、宁安2县。牡丹江专区辖9县。
1960年,将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撤销虎林县,与原属合江专区的饶河县合并设立虎饶县。牡丹江专区辖8县。
1962年,虎饶县划归合江专区;恢复海林县;原属牡丹江市的宁安县划回。1964年,由密山县和鸡西市析设鸡东县。专区辖10县。
1967年,牡丹江市划归牡丹江专区。同年,撤销牡丹江专区,改置牡丹江地区。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