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家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葛家德(1954年6月),汉族安徽合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高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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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现安徽理工大学)地质系煤田地质专业。历任37312部队战士,百善煤矿地测科助工,百善煤矿组织部副部长,皖北矿务局团委副书记,孟庄煤矿党委书记,刘桥二矿矿长。1997年8月,任皖北矿务局改制办主任。同年10月,任皖北矿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1998年6月,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10月,升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8年2月,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4年12月退休。2018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

2019年2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安徽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葛家德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有关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2]。2019年4月,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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