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陕西道明朝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

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有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鹰扬等八卫、安化等四府和直隶和州

清朝沿置。掌陕西道兼理湖广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各一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陕西刑名,兼管甘肃新疆案件,并稽察工部及宝源局事务,复勘工部工程和监放宝源局以局钱搭放兵饷等事。

参考资料

[编辑]
  • 《中国历史大辞典》
  • 《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