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煒 (正德舉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煒(15世紀—16世紀),孟昭福建泉州府惠安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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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煒和兄弟陳煌都是成化十一年進士陳睿之孫,正德二年(1507年)同中福建鄉試舉人,授常山知縣,為政公平端慎,裁減地方冗費、清除狡猾小人、改正時弊,同時重申訓典、勸學優賢,重修倉庫、儲備穀糧,以循良名聲聞於朝廷,獲賜宴陞任溫州通判,常山任設置去思碑紀念,再陞任上石西州知州致仕,回鄉後行李蕭然,沒有公事不會到官府,待人至誠,與陳煌、幼弟知縣陳煇合稱「三知」[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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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陳煒,字孟昭,陳煌,字仲熙,大參睿孫,同領正德丁卯鄉薦,煒授常山知縣,裁冗費、除狡獪、矯時弊,以循良聞於朝,賜宴改判溫州,陞上石西州牧致仕歸。……煒兄弟之歸也,垂橐蕭然,出入追隨,非公事不到公庭,以至誠處人,人亦樂親之,季弟煇 傳見孝義 知縣,時稱「三知」云。
  2. ^ 光緒《常山縣志·卷三十六·職官》:陳煒 福建晉江縣舉人,嘉靖十年任,煒一作偉,公平端慎,厲廉隅、總體要,思矯時弊成惇大之政,裁節供應徵斂以時,民望大愜,既又申飭訓典、勸學優賢以風倫紀,修倉廩、儲穀備,賑時値大造冊籍,清查浮詭、宿弊頓除,報政之京遷溫倅,有去思碑置縣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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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
  • 光緒《常山縣志》·卷三十六·職官
官衔
前任:
安常
明朝常山縣知縣
1531年-1535年
繼任:
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