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希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余希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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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参政 |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
出生 | 丙申十二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金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余慎、余恒、余博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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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希周(1536年—?),字思兼,號見斋,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庐州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刑部主事,三年闰六月改山东道御史,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復除湖广道,巡按真定,四年正月升湖广副使,七年三月升江西参政,十一年二月以馳驿违例降江西佥事,丁忧。十五年十月復除河南,十六年五月升副使,闰六月仍復参政職銜。
家族
[编辑]曾祖余琮;祖父余昌寧;父余金,训导封御史;母衛氏,封孺人[3]。弟希光、希忠、希孝。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