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希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余希周
大明河南布政使司参政
籍貫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出生丙申十二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金氏,封孺人
親屬(子)余慎、余恒、余博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余希周(1536年—?),字思兼,號見斋,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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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庐州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刑部主事,三年闰六月改山东道御史,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復除湖广道,巡按真定,四年正月升湖广副使,七年三月升江西参政,十一年二月以馳驿违例降江西佥事,丁忧。十五年十月復除河南,十六年五月升副使,闰六月仍復参政職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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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余琮;祖父余昌寧;父余金,训导封御史;母衛氏,封孺人[3]。弟希光、希忠、希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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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