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思瑜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思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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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安福縣 |
字號 | 字伯美 |
出生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正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朱氏 |
親屬 | 曾祖劉生廣,祖劉濟湛,父劉權, 母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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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思瑜(1553年—?),字伯美,號在南,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治《書經》,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八十三名舉人,曾任江西石城縣學教諭,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三名,第三甲第二百六十六名進士[1]。授行人,册封魯藩,馈赠皆推辞不受。十七年十月选授贵州道監察御史,曾上疏请停止籍没富室,又请早建储宫。萬曆十九年(1591年)六月,会议狱忤時宰,左遷湖广郴州判官[2],丁憂歸。补判磁州,辅佐州守铸砖城,以杜绝水患。明年归乡。
家族
[编辑]行一,曾祖劉生廣;祖劉濟湛;父劉權;母朱氏。具慶下,妻朱氏,弟思球;思瓌;思瑗;思瑤。長子劉綺,萬曆举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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