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俊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荆州俊
大明刑部右侍郎
出生正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郭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荆州俊(1564年—?年),字章甫,號吁吾,山西平阳府蒲州猗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第三名举人,二十岁登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任长安知县,十六年三月因廉平晋升江西道御史,十九年二月升任山东左参议,十二月被调职[1],谢病而歸。

不久,边陲告急,起用辽左监兵道,改陕西宁夏临巩副使,抵禦作戰,并屢立戰功。二十年十一月俊以原官管理河东兵粮道。二十六年八月起复补原职,二十七年七月调四川副使,三十一年三月升湖广按察使,升任陕西右布政,三十三年十二月以阅视加恩升左布政使,食正二品俸,丁忧归。三十八年闰三月复除原官兼副使,庄浪监军,仍支正二品禄,未上任。四十一年(1613年)起陞甘肃巡抚、右佥都御史,四十三年二月拜刑部右侍郎,四十四年十一月允在籍养病,不久病卒,谥贞襄[2]

家族

[编辑]

曾祖荆寰。祖荆琨,教授,封参政。父荆来贡,封参政。母张氏,继母孔氏,赠太淑人。弟荆州傑(儒官)、荆州儒、荆州佐、荆州任(崇祯十二年举人)、荆州儀、荆州偀,俱生员。

参考

[编辑]
  1.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歷十九年十二月癸巳朔 山東巡撫宋應昌以知縣崔士棨報災失實,擬調;又參議荊州俊退有後言複劾州俊。科臣王德完因與應昌辨論曲直,應昌具本乞休。部覆:巡撫以參知縣而遽聽乞休非所以飭紀綱也。得旨:宋應昌盡心供職,荊州俊調用。
  2. ^ ·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诸姓》(115卷):荆州俊按山西通志州俊字章甫器度端凝举止轩昂举万历癸未进士第除长安知县以廉平上第为御史署谢客奏议不谋于众侃侃论之请止贡金花劾貂寺诸奸贪不法状朝廷肃然转山东参议谢病归边陲告急起补辽左监兵道改宁夏临巩副使套骑大入州俊喋血战保其地补皋兰整饬九年洞悉边务设奇制胜大小十七战皆捷降番二万有奇累加左布政食正二品俸丁忧归起庄浪监兵不出再起甘肃巡抚庙堂倚重为西蕃保障拜刑部侍郎遘疾卒敕谕祭葬谥贞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