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遠駒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光緒三十年,會試第137名;殿試登進士三甲第22名,以主事分部學習。后送往日本法政大學速成科第五班。回國后擔任度支部主事。1923年,擔任北京大總統秘書。1927年,任國民政府司法部民事局局長。
參考
[编辑]- 《明清歷科進士題名碑錄》(卷2924)
- 《清光緒實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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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年,會試第137名;殿試登進士三甲第22名,以主事分部學習。后送往日本法政大學速成科第五班。回國后擔任度支部主事。1923年,擔任北京大總統秘書。1927年,任國民政府司法部民事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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