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鎮瀛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程鎮瀛(?—?),清朝政治人物。湖北省黃岡縣人。同進士出身。
光緒三十年,會試第53名,殿試三甲83名,補南康縣知縣,因事開復受摘頂處分[1]。民国年間,擔任瓊海關監督[2]。
參考
[编辑]- ^ 馮汝騤(宣統)。《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奏為請將前署高安縣案補南康縣知縣程鎮瀛開復摘頂處分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2/07/23瀏覽)。
- ^ 瓊海關監督(民國03年09月)。詳請本交涉署自三月至六月各項支款証憑單據免予補送緣由請鑒核示遵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2012/07/23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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