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鐘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鐘鼓樓古建築區(含鐘樓、火神廟、南城門與箭樓、古城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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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劍閣縣普安鎮 |
時代 | 明代 |
編號 | 86 |
认定时间 | 1991年4月16日 |
劍閣鐘樓位於四川省劍閣縣普安鎮,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1991年4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1]。
鐘樓始建於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七月,為劍州知州李壁所建,後毀於明末戰火。現存的鐘鼓樓是民國十四年劍閣縣知事王昌蔚會同前清拔貢母毓楠,縣教育局長唐如陶在原址上重建的。樓為重檐歇山式屋頂,連底四層,為過街式建築,面闊3間,進深3問,通高17.5米,占地面積152平方米。樓底7根巨大的石柱為明代遺物,青灰色小筒瓦房面,整個建築氣勢宏偉,氣派不凡。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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