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學宏辭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博學宏辭科(或作宏詞、鴻詞、弘辭等),又稱博學鴻儒科。為中國、越南古代科舉制科的一種,其榜首稱為敕頭。
沿革
[编辑]中國歷史上,博學鴻儒科最早始于唐玄宗开元年间,称“博学宏词”,且作“博学弘辭”。時屬吏部科目,寒門進士通常要通過博學宏辭科,才能就仕,門閥士族參與的明經科,通常不用,也通不過此科目。宋朝亦設此科。北宋後期到南宋,詞科名稱嘗三變,考試內容與選材標準亦隨之更改。哲宗紹聖二年設名為“宏詞科”,著眼於“詞藻宏麗、文章秀異”。徽宗大觀四年改立“詞學兼茂科”。高宗紹興三年又改為“博學宏詞科”。
清代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藩之亂平,國勢基本穩定。康熙十七年正月,康熙帝稱:“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鸿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润色词章,以备顾问著作之选。朕万几余暇,游心文翰,思得博学之士,用资典学……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士,不论已仕未仕,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将亲试录用。”[1]令各地舉薦並送至燕京。因天氣寒冷,考试时间改为隔年三月。不少士人為求被薦舉,四處請託。[2]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三月初一日,全國獲荐举者共143人,齐集太和殿,後赴体仁阁应试,試題是《璇璣玉衡賦》、《省耕詩五言排律二十韻》。康熙帝在保和殿御试,宣布录取博学鸿儒彭孙遹等50人,其中一等20名、二等30名,合約占應試人數的三分之一,授以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职,并入“明史馆”纂修《明史》,汪琬、尤侗、湯斌、施閏章、毛奇龄等名家大儒均在此列。其中朱彝尊、嚴繩孫、潘耒、李因篤四人以布衣身分入选,时称“四大布衣”。
有不少明朝遺老寧願冒著被處死的危險,力辭不就;像顧炎武、黃宗羲等,[3]傅山甚至戲稱:“‘博學鴻儒’不如‘清歌妙舞’。”[4]康熙帝亦加以容忍。無論如何,康熙帝重视和优待汉族知识分子的态度,获得士大夫的好评。黄宗羲稱:“庶几同学之士,共起讲堂,以赞右文之治。”[5]
雍正十一年(1733年),雍正帝曾下詔舉行博學鴻詞科,下令各省督撫推薦,但反應不佳,僅河東督臣薦舉一人,直隸督臣薦舉二人而已。二年後,雍正駕崩,遂無下文。
乾隆元年(1735年),各省推薦一百七十六人,取十五人,杭世駿在此列;次年(1736年),又取四人。乾隆中期,為了避諱乾隆帝名“弘曆”之“弘”,書中傳鈔“弘辭”、“宏词”等字樣,一律改為“鴻”,以避免文字獄。道光三十年(1850年),候補京堂張錫庚請復開博學鴻詞科,以備人才。禮部以為非當務之急而議止。
越南博學宏材科
[编辑]阮朝嗣德四年(1851年),嗣德帝下令開制科,中舉者稱博學宏材吉士。
康熙己未科博學鴻詞
[编辑]甲次 | 姓名 | 字號 | 生年 | 卒年 | 籍貫 | 授職/官至 | 備註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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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第1名 | 彭孫遹 | 字駿孫,號羨門 | 1631年 | 1700年 | 浙江海鹽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2名 | 倪 燦 | 字闇公,號雁園 | 1626年 | 1687年 | 江南上元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3名 | 張 烈 | 字武承,號孜堂 | 1622年 | 1685年 | 直隸大興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一等第4名 | 汪 霦 | 字朝采 | 浙江平湖縣 | |||||
一等第5名 | 喬 萊 | 字石林 | 1642年 | 1694年 | 江南寶應縣 | |||
一等第6名 | 王頊齡 | 字顓士,號瑁湖 | 1642年 | 1725年 | 江南華亭縣 | |||
一等第7名 | 李因篤 | 字子德,號天生 | 1631年 | 不詳 | 陝西富平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8名 | 秦松齡 | 字留仙,號對巖 | 1637年 | 1714年 | 江南無錫縣 | |||
一等第9名 | 周清原 | 江南武進縣 | ||||||
一等第10名 | 陳維崧 | 字其年,號迦陵 | 1625年 | 1682年 | 江南宜興縣 | |||
一等第11名 | 徐嘉炎 | 字勝力,號華隱 | 1631年 | 1703年 | 浙江秀水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12名 | 陸 葇 | 字次友 | 1630年 | 1699年 | 浙江平湖縣 | |||
一等第13名 | 馮 勗 | 字方寅,號勉曾 | 江南長洲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14名 | 錢中諧 | 字宮聲 | 江南吳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一等第15名 | 汪 楫 | 字舟次,號悔齋 | 1636年 | 1689年 | 江南休寧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16名 | 袁 佑 | 字杜少,號霽軒 | 直隸東明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一等第17名 | 朱彝尊 | 字錫鬯,號竹垞 | 1629年 | 1709年 | 浙江嘉興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一等第18名 | 湯 斌 | 字孔伯,號荊峴 | 1627年 | 1687年 | 河南睢州 | 授翰林院侍講 | 諡文正 | |
一等第19名 | 汪 琬 | 字苕文,號鈍翁 | 1624年 | 1691年 | 江南長洲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一等第20名 | 丘象隨 | 字季貞,號西軒 | 不詳 | 不詳 | 浙江山陰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1名 | 李來泰 | 字仲章,號石臺 | 1631年 | 1684年 | 江西臨川縣 | 授翰林院侍講 | ||
二等第2名 | 潘 耒 | 字次耕,又字稼堂 | 1646年 | 1708年 | 江南吳江縣 | |||
二等第3名 | 沈 珩 | 字昭子,號耿岩 | 1619年 | 1695年 | 浙江海鹽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4名 | 施閏章 | 字尚白,號愚山 | 1618年 | 1683年 | 江南宣城縣 | 授翰林院侍講 | ||
二等第5名 | 米漢雯 | 字紫來,號秀岩 | 直隸宛平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6名 | 黃與堅 | 字庭表,號忍庵 | 1620年 | 1701年 | 江南太倉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7名 | 李 鎧 | 字公凱,號惺庵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8名 | 徐 釚 | 1636年 | 1708年 | 江南吳江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9名 | 沈 筠 | 浙江仁和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10名 | 周慶曾 | 字燕孫,號屺瞻 | 江南常熟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11名 | 尤 侗 | 字同人,號悔庵 | 1618年 | 1704年 | 江南長洲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12名 | 范必英 | 字秋濤,號伏庵 | 1631年 | 1692年 | 江南長洲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13名 | 崔如岳 | 字宗五,號雪峰 | 不詳 | 不詳 | 直隸獲鹿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14名 | 張鴻烈 | |||||||
二等第15名 | 方象瑛 | 字渭仁 | 1632年 | 不詳 | 浙江遂安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16名 | 李澄中 | 字渭清,號愚村 | 1629年 | 1700年 | 山東諸城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17名 | 吳元龍 | 字臥山,號長江 | 江南婁縣 | 授翰林院侍講 | ||||
二等第18名 | 龐 塏 | 字霽公,號雪崖 | 1657年 | 1725年 | 直隸任丘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19名 | 毛奇齡 | 字大可,號西河 | 1623年 | 1713年 | 浙江蕭山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0名 | 錢金甫 | 字越江 | 1638年 | 1692年 | 授翰林院編修 | |||
一等第21名 | 吳任臣 | 字志伊,號託園 | 1628年 | 1689年 | 浙江仁和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2名 | 陳鴻績 | 字子遜 | 不詳 | 1679年 | 浙江鄞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3名 | 曹宜溥 | 字子仁,號鳳岡 | 江西東鄉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4名 | 毛升芳 | 字允大,號乳雪 | 浙江遂安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5名 | 曹 禾 | 字頌嘉,號峨嵋 | 1637年 | 1699年 | 江南江陰縣 | 授翰林院編修 | ||
二等第26名 | 黎 騫 | 江西清江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7名 | 高 詠 | 字阮懷 | 江南宣城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8名 | 龍 燮 | 字理侯,號石樓 | 1640年 | 1697年 | 江南望江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
二等第29名 | 邵遠平 | 字戒三,號呂璜 | 不詳 | 不詳 | 浙江仁和縣 | |||
二等第30名 | 嚴繩孫 | 字蓀友,號秋水 | 1623年 | 1706年 | 江南無錫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乾隆丙辰科博學鴻詞
[编辑]甲次 | 姓名 | 字號 | 生年 | 卒年 | 籍貫 | 授職/官至 | 備註 | 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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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第1名 | 劉 綸 | 字如叔,號繩菴 | 1711年 | 1773年 | 江蘇武進縣 | |||
一等第2名 | 潘安禮 | 字立夫,号东山 | 1690年 | 江西南城县 | 授翰林院编修 | 有《东山草堂集》 | ||
一等第3名 | 諸 錦 | |||||||
一等第4名 | 于 振 | |||||||
一等第5名 | 杭世駿 | |||||||
二等第1名 | 楊度汪 | 授翰林院庶吉士 | ||||||
二等第2名 | 陳兆崙 | 字星齋,號句山, | 1700年 | 1771年 | 浙江錢塘縣 | 授翰林院檢討 |
注釋
[编辑]- ^ 《清圣祖实录》卷七一
- ^ 王士禛給王弘撰的信中提及:“頃徵聘之舉,四方名流,雲會輦下,蒲車玄薰之盛,古所未有。然自有心者觀之,士風之卑,惟今日為甚。如孫樵所云:‘走健僕,曩大軸,肥馬四馳,門門求知者,蓋什而七、八。’其自重以重吾道、重朝廷者,厪有之矣。”(何本方點校,《山志‧二集》,北京:中華書局,1999,卷5,〈外大吏〉,頁280-281)
- ^ 王士禛撰,《池北偶談》卷4〈談故四‧徵聘不至〉:“康熙己未博學宏詞之徵,內外薦剡百八十餘人,不至者四人:浙江應撝謙嗣寅、江西魏禧冰叔、山西范鄗鼎彪西、陝西李顒中孚。”
- ^ 閻錫山《傅公祠記》:「清聖祖開博學鴻儒科之試,使召傅青主。青主大笑之,疾召美人歌舞廳事之上,戲使者曰:『博學鴻儒不如清歌妙舞』。」
- ^ 黄宗羲《董在中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