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麥當勞恐嚇取財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灣麥當勞恐嚇取財案是由新北市消防局擔任預防科隊員的蔡一郎、黃櫻惠夫妻,因兒子在2017年3月30日晚間的土城麥當勞遊戲區摔斷手臂,夫妻利用職權查詢台灣麥當勞公司全國分店安檢紀錄,趁機勒索「麥當勞7060萬」賠償金,結果台灣麥當勞公司檢舉表示遭到恐嚇取財。於是蔡一郎、黃櫻惠夫妻被檢方起訴。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将二人各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1],二人不服上诉至高等法院。二审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重判蔡一郎6年6月、黃櫻惠5年2月有期徒刑。再次上诉后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2][3][4]。
註釋
[编辑]- ^ 兒斷手 敲麥當勞7060萬/消防夫妻各判1年2月. 自由时报. 2021-02-05 [2025-01-15].
- ^ 消防夫妻兒摔斷手「勒索麥當勞7060萬」!判入獄定讞 業者回應了
- ^ 消防夫妻勒索麥當勞7000萬元未遂 貪污罪判刑定讞
- ^ 消防夫妻檔「兒摔斷手」勒索麥當勞7060萬 判刑6年半、5年2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