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麥當勞恐嚇取財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灣麥當勞恐嚇取財案是由新北市消防局擔任預防科隊員的蔡一郎黃櫻惠夫妻,因兒子在2017年3月30日晚間的土城麥當勞遊戲區摔斷手臂,夫妻利用職權查詢台灣麥當勞公司全國分店安檢紀錄,趁機勒索「麥當勞7060萬」賠償金,結果台灣麥當勞公司檢舉表示遭到恐嚇取財。於是蔡一郎、黃櫻惠夫妻被檢方起訴。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将二人各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1],二人不服上诉至高等法院。二审依照《貪污治罪條例》,重判蔡一郎6年6月、黃櫻惠5年2月有期徒刑。再次上诉后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2][3][4]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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