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齊曾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周齊曾(?年—?年),字思沂,号唯一浙江鄞縣人。明末進士。入清後隱居不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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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八十五名舉人[1],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進士。知廣東順德縣縣事。改知香山縣,香山与黎人隔海相望,土官欲渡海入葬,大府許之,齊曾以為狼子野心,持不可。故相黄士俊家居,多蓄無賴以害民,齊曾捕得,即投之海中。明亡後,棄官逃入剡源,剃光頭髮,立髮冢,名之“囊雲”,自稱無髮居士。同年生王尔禄為海道,求一见,不可得。遭母喪,尔禄赴吊,惟于喪次一謝而已,終身不一入城。所親或强之,至城南,欲自投水中,其孤峻如此。丙戌(1646年)後入山为僧,人稱「囊雲大師」。作詩文,汪洋自恣。終不出仕。《清史稿·遺逸》有傳。[2]其殁也,里人私謚為貞靖先生[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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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三代履歷》
  2. ^ 《清史稿·卷501》:同時有周齊曾者,字思沂,號唯一,鄞人,增遠同年進士也。知廣東順德縣事,變社倉為義田,而以社倉之法行之。國變後,棄官遯入剡源,盡去其髮為髮冢,架險立飄榜,曰「囊雲」,自稱無髮居士。剡源饒水石,與山僧樵子出沒瀑聲虹影間。天錫訪之,拒曰:「咫尺清輝,舉目有山河之異,不原見也。」為詩文,機鋒電激,汪洋自恣,寓言十九。然清苦自立,胸中兀然有所不可,與增遠無二也。黃宗羲嘗為兩人合志其墓云。
  3. ^ 《杲堂文钞》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衔
前任:
王寖大
明朝順德縣知縣
1643年-1645年
繼任:
蔡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