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景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唐景
大清四川鄰水縣知縣
籍貫江蘇省奉賢縣
字號字靜安,號匏叟
出身
  • 乾隆十五年庚午科舉人
著作

唐景(?年—?年),字靜安,號荇溪。一號匏叟。江蘇省奉賢縣人,乾隆十五年(1750年)庚午科舉人[1],乾隆三十九年任資州州判[2],乾隆四十年(1775年)任四川鄰水縣知縣[3][4],擅長書畫[5][6]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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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舉人……唐景。靜安。乾隆庚午』。[光緒四年]《重修奉賢縣志》卷九選舉志
  2. ^ 『資州州判……唐景江蘇人乾隆三十九年』。[光緒]《四川鹽法志》卷三十
  3. ^ 『唐景。江蘇奉賢人。乾隆庚午舉人。四十年任』。〔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4. ^ 或作四十一年。『唐景。江蘇奉賢。乾隆庚午舉人。四十一年任』。〔道光十五年〕《道光乙未增修鄰水縣志》
  5. ^ 『唐景。字靜安。號匏叟。以舉人官資州州判。山水倣四王。下筆不苟。每作一幅。逾月乃成。兼工隷書。與陳桓、朱龍鑑、張昀稱四名家』。〔嘉慶松江府學刻本〕《松江府志》
  6. ^ 『唐景。字静安。號荇溪。一號匏叟。奉贤籍。居郡之西關外。中式庚午舉人。赴大挑揀發四川以知縣用。借補資州別駕。尋以病假歸,兩袖清風。依然貧諸生也。早年工畫山水。歸里後重親筆研。宿疴頓捐。今已七旬外。神明湛若日事磅礴。殆所謂煙雲供養者耶。』。《墨香居画識》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