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城土默特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归化城土默特,是清代蒙古部落一支,初为二世袭都统旗,乾隆後合为一内属蒙古。今内蒙古自治区的土左、土右两旗由其改设。

17世纪初土默特部博硕克图林丹汗征服,1634年林丹汗亡,后金征服漠南蒙古,归化城土默特首领俄木布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俄木布叛清,被剥夺统辖部众之权,由非俺答汗后裔的古禄格、杭高、托博克统领其众。崇德元年(1636年),分为左右两翼,以都统二人领之,编所属壮丁3300余人为左翼25佐领和右翼22佐领,古禄格为左翼都统,杭高为右翼都统(杭高死后,其子因罪削职,由托博克继任),均世袭,被称为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都统旗。

所设都统开始是世职康熙年间起改由在京旗员补授,增设副都统二人,歸化城土默特不入盟。雍正初年又一度改为世职。乾隆十三年(1718年),停袭土默特左翼都统,以在京旗员补授,裁副都统二人、所余二人改由兵部补授、分驻左右两翼。乾隆二十年(1755年),右翼都统停袭,改由京员补授。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原隶归化城土默特左翼都统旗之一等台吉喇嘛扎布,因追剿反清的青衮杂卜有功,被封为札萨克辅国公,划大青山后的土默特4佐领归其管辖,称为“归化城土默特札萨克旗”,隶于乌兰察布盟。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因喇嘛扎布“违例妄行”被革去扎萨克职,变为“闲散土默特辅国公”,仍隶归化城副都统管辖[1]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建威将军为绥远城将军,统管绥远、归化两城驻防事务,裁归化城土默特都统一人,以所余一人总理两翼事务。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复裁归化城都统,归化城土默特所有蒙古事务均由绥远城将军管辖,所余副都统二人,一驻归化城,一驻绥远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又裁绥远城副都统,所属事务由归化城副都统兼辖,并直隶于绥远城将军[2]

清末设置归化城和林格尔、托克托城、清水河、萨拉齐五厅后,土默特部众和到此开垦的汉民散居。蒙汉交涉由五厅辖治,即后来的旗县并存。地望即今呼和浩特市区全境、土默特左旗包头市区东部、土默特右旗以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东南三镇(希拉穆仁石宝小文公)境内。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其称为“土默特旗”,属特别旗之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分属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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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玉海. 归化城土默特二旗的内属问题. 《蒙古史研究》. 1997年: 232–238. 
  2. ^ 金海、齐木德道尔吉、胡日查、哈斯巴根. 《清代蒙古志》归化城土默特都统旗.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2009年12月. ISBN 97872041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