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孙安华(1945年3月 ),男,安徽长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先后担任陕西江苏两省的省委常委、兼省委政法委书记,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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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9月,自西安交通大学机械系毕业后,孙安华留校待分配。1968年12月,到陕西省渭南地区通用机械厂当工人;后长期在渭南地区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历任通用机械厂技术员,地区重工业局、机械局、工交部干事,蓝田县副县长,渭南地区经委副主任,地委经济部部长,渭南市(县级市)市委书记。1990年1月,孙安华擢升中共渭南地委副书记、陕西省纪委副书记;1993年6月,出任陕西省监察厅厅长;1995年7月,转任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8年5月,当选中共陕西省委常委;6月起,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1]

2001年6月,孙安华平调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2005年1月,被增选为江苏省九届政协副主席,任至2008年1月。[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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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孙安华简历. [2013-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11). 
  2. ^ 孙安华增选为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2013-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杨烈
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8年6月-2001年6月
繼任:
赵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