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延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河津县知县,天啓元年(1621年)调临汾县,擢工部主事,七年八月叙殿工,加升二级,为太仆寺少卿[1]。崇祯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参考文献
[编辑]- ^ 《莱阳县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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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四端 | 明朝临汾县知县 天啓元年-三年 | 繼任: 張學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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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河津县知县,天啓元年(1621年)调临汾县,擢工部主事,七年八月叙殿工,加升二级,为太仆寺少卿[1]。崇祯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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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四端 | 明朝临汾县知县 天啓元年-三年 | 繼任: 張學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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