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延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孙延泂(?—?),山东登州府莱阳县军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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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河津县知县,天啓元年(1621年)调临汾县,擢工部主事,七年八月叙殿工,加升二级,为太仆寺少卿[1]。崇祯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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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莱阳县志》
官衔
前任:
劉四端
明朝临汾县知县
天啓元年-三年
繼任:
張學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