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直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宝直局清朝的一个铸钱局乾隆十二年(1747年)设立于直隶省省治保定府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裁撤,历时一百五十余年,经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等六朝。

咸丰元年(1851年),宝直局开铸咸丰通宝小平钱。咸丰四年(1854年)六月二十四日开铸咸丰大钱,有当十、当五十和当百,铜质为青铜,铜占七成,锡铅占三成。同年,试铸铁钱一年,有小平和当五两种。

道光九年(1829年)之前,宝直局停铸不多。[參⁠ 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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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

  1. ^ 刘果肖. 宝直局初探. 《河北师范大学》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