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佛教)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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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巴利語:nicca,梵語:nitya),源自古印度的哲學術語,字面意義為不改變、不變動。其反義字,稱為無常,即是改變、變動。在佛教哲學中,常與無常是重要的討論重點之一。事物本身擁有不變化的特色,稱為常住(nitya-sthita),堅持我及世間常住不變的見解,稱為常見(巴利語:sassata-diṭṭhi),是一種邊見。
概論
[编辑]釋迦牟尼教導弟子,觀察五蘊,了解五蘊非我,無常,是變異法,將會帶來苦。
分類
[编辑]四顛倒
[编辑]於無常執常、於苦執樂、於不淨執淨、於無我執我,稱為四顛倒[1]。
涅槃四德
[编辑]《大涅槃經》以常、樂、我、淨為四德。其中的常是指涅槃境界是常,相对于世间有为法的无常、非常而言。
註釋
[编辑]-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9:「應知顛倒總有四種:一於無常執常顛倒,二於諸苦執樂顛倒,三於不淨執淨顛倒,四於無我執我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