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庞参(?—136年),字仲达,東漢河南郡缑氏(今河南省偃师南)人。
庞参开始在郡中做官,拜左校令,后来因罪入狱。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凉州先零羌反汉,邓骘讨伐,邓太后在刑徒之中提拔庞参,使他西督三辅诸军屯。永初二年(108年)主議放棄涼州,唯虞詡力諫,故朝廷沒有採納。[1]永初四年(110年)上奏请放弃西域,朝廷没有采纳。
后来朝廷拜庞参为汉阳郡太守。郡人任棠有奇节,隐居教授学徒。庞参到任,先去拜访他。任棠不和他说话,只把薤一大棵、一盂水放在户屏之前,自己抱着孙子伏在户下。主簿报告,认为任棠倨傲。庞参想了一下他的用意,过了好久便说:“任棠是想告诉太守:水,是想我清白。拔一大棵薤,想我打击强宗。抱儿当户,想我开门怜惜孤儿。”于是叹息而回。庞参在职时,抑强助弱,用惠政赢得民心。这是拔薤诛茅的典故。
元初元年(114年),改任护羌校尉,次年在北地郡征羌人,称病率兵回军,被捕入狱。因为马融奏请免罪。后来担任辽东郡太守,迁任度辽将军。永建四年(129年),担任太尉,录尚书事。阳嘉二年(133年),他的妻子嫉恨前妻之子,把他溺杀在井中,洛阳令弹劾他的罪状,因为灾异罢免。阳嘉四年(135年),再为太尉。永和元年(136年),因为久病罢免,在家中去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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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後漢書》卷五十一·李陈庞陈桥列传第四十一
- ^ 錢穆,國史大綱,頁二零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