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前任:赵峻
繼任:胡广
太尉
時代东汉
主君汉顺帝→汉冲帝→汉质帝→汉桓帝
子堅
職官議郎→廣漢雒縣令→大將軍從事中郎→荊州刺史→泰山太守→將作大匠→大司農→太尉
籍貫漢中郡南鄭縣
出生公元93年
逝世公元147年
親屬
父親李郃
李基、李茲、李燮
李文姬

李固(93年—147年),子堅漢中郡南鄭縣[1]東漢太尉,司徒李郃之子。少有奇表,好學交賢,后数次以恩信平叛,推举良臣。于皇储之争上,两次反对外戚大将军梁冀立幼不立长,被梁冀陷害致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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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固相貌奇特,年輕時便以學問而著名[2],师事荀淑[3],而不应朝廷的征辟[4]

汉顺帝刘保时多有天灾,阳嘉二年(133年),郎顗[5]、卫尉贾建推荐李固[6]。李固上言宦官与外戚之弊,并建议消去乳母宋娥的封土、降外戚梁冀等的官职、谨慎尚书的人选和裁置宦官的数量。当时,馬融[7]、太史张衡[8]并对策。刘保以李固为第一[9][10],拜李固议郎,诸宦官皆谢罪[11]。宋娥与宦官作飞章诬陷李固,大司農黄尚、僕射黃瓊替李固求情,李固又得拜议郎,出为广汉郡雒县[12]。李固自解印绶归家,年中,大将军梁商請其為從事中郎[13]。李固劝告梁商整顿政事后可以功成身退,梁商不听[14]

永和元年(136年),司空王龚为太尉[15]。宦官诬陷太尉王龚,李固请求梁商施加援手,王龚得以釋罪[16]。十二月,象林人反[17]

永和二年(137年)五月,日南人反[18]。交阯刺史樊演发九真、交阯兵去救援。七月,九真、交阯士兵不满调度而反[19][20]

永和三年(138年),刘保召群臣议事,大臣们建议发荆、揚、兗、豫四州兵[21]。李固反驳,其大意为九真、交阯过于遥远,士兵伤、叛会很多,不如任用良将,使叛者自攻。朝廷依计行事[22],六月,叛者降[23]

荆州盗贼经年不能平,于是任用李固为荊州刺史。李固赦其罪过,令其自相招降,半年内平定了荆州[24]。李固推荐前桂陽太守欒巴[25]、長沙太守趙歷、桂陽太守辛巳[26],又奏江夏太守孔疇、南郡太守為昆[27]、南陽太守高賜等貪污。高賜等人贿赂大将军梁冀,梁冀飞书急救,李固不理,梁冀便徙李固为泰山太守[28]。泰山盗贼数年不定,李固裁減郡兵,以恩信招降,一年内将其平定[29]

汉安元年(142年)八月,刘保遣八使巡行诸郡[30]。因使者杜喬奏李固郡政为第一[31],徵李固为將作大匠[32]。李固上书推荐人才,又迁李固为大司農[33]。李固与廷尉吳雄建议罢免先前八使所劾奏的宦官亲属,并考察三府的令史与尚書郎,刘保同意[34]。李固又与光祿勳劉宣建议考察太守,亦被接受[35]

建康元年(144年)八月,冲帝刘炳即位,年二岁,太后梁妠掌权[36]。李固为太尉,与梁冀录尚书事[37]

永嘉元年(145年)正月,刘炳崩,徵清河王刘蒜[38]与勃海孝王劉鴻之子刘缵到京师[39]。因为外有盗贼,梁妠打算等待诸侯到京师后再发丧,李固劝说后,梁妠即日发丧[40]。李固以刘蒜年长有德,劝说梁冀立之,梁冀不听[41]。梁妠与梁冀立年八岁的刘缵为帝[42],梁妠依旧掌权[43]。当时为刘炳选造陵墓,李固建议以汉殇帝时的制度,于刘保陵墓中建其陵,以省役費,获得同意[44]。当时梁妠信任李固,有所听从,但梁冀专政,多与李固有冲突[45]。刘保时,官员多不讲资历,李固曾奏免百余人[46]。被免之人有怨,于是顺梁冀之意作飞章诬陷李固。梁冀请梁妠治其罪,梁妠不听[47]。飞章或为马融所写[48],但也有不同的意见[49]

本初元年(146年),梁妠要將妹妹梁女瑩嫁于蠡吾侯刘志,徵其到京師[50]。闰月,梁冀忌惮刘缵聪慧,令近臣下毒,刘缵急召李固,未及多言而崩[51][52]。李固劾举侍醫,梁冀畏惧自己的阴谋泄露,非常厌恶李固[53][54]。李固联名司徒胡廣、司空赵戒,写书给梁冀,劝其谨慎选择继位者,说:“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國之興衰,在此一舉。”梁冀召大臣议[55]。李固、胡廣、赵戒、大鴻臚杜喬皆以刘蒜有贤德且尊亲[56],当继位[57][58]。梁冀属意刘志,颇不得意[59]。先前,刘蒜没有对宦官曹騰还礼,得罪了宦官[60]。曹騰夜中去见梁冀,劝说道:“刘蒜严明,不如立刘志,可保富贵。”[61]明日,梁冀言辞激烈,群臣皆服,唯有李固、杜乔坚持意见,梁冀罢会。李固又上书劝说梁冀,梁冀大怒,说梁妠罢免李固[62][63]。梁妠与梁冀终立刘志为帝,年十五,梁妠掌权[64]。李固知道自己危險,遣三子歸鄉[65]

建和元年(147年),宦官唐衡左悺向刘志进谗言,说李固、杜乔认为他不堪帝位,刘志因而怨恨二人[66]。十一月,甘陵人劉文與南郡人劉鮪欲立刘蒜为帝,事发被杀[67][68]。梁冀因此诬陷李固与其同谋,将其下狱[69]。李固的门生王調、河內人趙承等數十人替李固诉冤,梁妠将其赦免。洛阳人高呼万岁。梁冀害怕,以旧案诬陷李固[70]。马融为梁冀写章,长史吴佑说:“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71]郡守奉旨杀害李固,时年五十四[72][73]。死前,李固给胡廣、趙戒写书,质问其为何顺从梁冀,并预感“漢家衰微,從此始矣。”[74]李固二子,李基、李茲皆死狱中,小子李燮得以逃脱[75]。梁冀将李固曝尸街头,敢收尸者加罪[76]。学生郭亮、董班去守尸,梁妠不加罪,允许其将李固埋葬[77]。李固的弟子整理李固所写的文章,作《德行》一篇[78]。李固之死开启了清流、浊流之争[79],也为党锢之祸埋下了伏笔[80]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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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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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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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基,字憲公,長史[83]
  • 李茲,字季公,長史
  • 李文姬[84]
  • 李燮,河南尹

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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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歷,字季子,奉車都尉[85]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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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推荐江青读李固的《遗黄琼书》,告诫她立身处世“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人贵有自知之明”。

  江青:

  可读李固给黄琼书。就思想文章而论,都是一篇好文章。你的职务就是研究国内外动态,这已经是大任务了。此事我对你说了多次,不要说没有工作。此嘱。

  毛泽东

  1974年11月20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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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後漢書·卷63》,出自范晔後漢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東觀漢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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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後漢書/卷63:李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
  2. ^ s:後漢書/卷63:固貌狀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龜文。少好學,常步行尋師,不遠千里。遂究覽墳籍,結交英賢。四方有志之士,多慕其風而來學。京師鹹歎曰:「是復為李公矣。」
  3. ^ s:後漢書/卷62:當世名賢李固、李膺等皆師宗之。
  4. ^ s:後漢書/卷63:司隸﹑益州並命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
  5. ^ s:後漢書/卷30下:顗又上書薦黃瓊、李固,並陳消災之術
  6. ^ 李贤注:續漢書曰「陽嘉二年,詔公卿舉敦樸之士,□尉賈建舉固」
  7. ^ s:後漢紀/卷18:扶風馬融獨對曰……
  8. ^ s:後漢紀/卷18:太史張衡對曰……
  9. ^ s:後漢紀/卷18:上覽眾對,以李固對為第一
  10. ^ 后汉书集解:沈钦韩曰:案融对碌碌无取,衡乃归咎于左雄,为胡广等讼冤。文人固陋如此,视固之直指近幸外戚,以感悟人主,有天壤之别矣。惜袁范各以意刊削,二书相校,同者才十之三,遂不得见元本。
  11. ^ s:後漢書/卷63:固對曰……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實時出阿母還弟捨,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
  12. ^ s:後漢書/卷63: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大司農黃尚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黃瓊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議郎。出為廣漢雒令
  13. ^ s:後漢書/卷63:至白水關,解印綬,還漢中,杜門不交人事。歲中,梁商請為從事中郎。
  14. ^ s:後漢書/卷63:固欲令商先正風化,退辭高滿,乃奏記曰……商不能用。
  15. ^ s:後漢書/卷56:永和元年,拜太尉。
  16. ^ s:後漢書/卷56:龔深疾宦官專權,志在匡正,乃上書極言其狀,請加放斥。諸黃門恐懼,各使賓客誣奏龔罪,順帝命亟自實。前掾李固時為大將軍梁商從事中郎,乃奏記於商曰……商即言之於帝,事乃得釋。
  17. ^ s:後漢書/卷6:十二月,象林蠻夷叛。
  18. ^ s:後漢書/卷63:五月,日南叛蠻攻郡府。
  19. ^ s:後漢書/卷6:秋七月,九真、交阯二郡兵反。
  20. ^ s:後漢書/卷86:交阯刺史樊演發交阯、九真二郡兵萬餘人救之。兵士憚遠役,遂反,攻其府。
  21. ^ s:後漢書/卷86:明年,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屬,問其方略,皆議遣大將,發荆、楊、兗、豫四萬人赴之。
  22. ^ s:後漢書/卷86:大將軍從事中郎李固駁曰……四府悉從固議,即拜祝良爲九真太守,張喬爲交阯刺史。
  23. ^ s:後漢書/卷6:九真太守祝良、交阯刺史張喬慰誘日南叛蠻,降之,嶺外平。
  24. ^ s:後漢書/卷63:永和中,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乃以固為荊州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內,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於是賊帥夏密等斂其魁黨六百餘人,自縛歸首。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開示威法。半歲閒,余類悉降,州內清平。
  25. ^ s:後漢書/卷57:荊州刺史李固薦巴治多,徵拜議郎
  26. ^ s:華陽國志/卷十:表薦長沙、桂陽太守趙歷、辛巳
  27. ^ s:華陽國志/卷十:奏免江夏、南陽、南郡太守孔疇、高賜、為昆等。州土自然安靜。
  28. ^ s:後漢書/卷63:上奏南陽太守高賜等臧穢。賜等懼罪,遂共重賂大將軍梁冀,冀為千里移檄,而固持之愈急。冀遂令徙固為太山太守。
  29. ^ s:後漢書/卷63:時太山盜賊屯聚歷年,郡兵常千人,追討不能制。固到,悉罷遣歸農,但選留任戰者百餘人,以恩信招誘之。未滿歲,賊皆弭散。
  30. ^ s:後漢書/卷63:丁卯,遣侍中杜喬,光祿大夫周舉,守光祿大夫郭遵、馮羨、欒巴、張綱、周栩、劉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風化,舉實臧否。
  31. ^ s:後漢書/卷63:使徇察兗州。表奏太山太守李固政為天下第一
  32. ^ s:後漢紀/卷19:薦泰山太守李固在郡忠能,徵固為將作大匠。
  33. ^ s:後漢書/卷63:上疏陳事曰……以固為大司農。
  34. ^ s:後漢書/卷63:先是周舉等八使案察天下,多所劾奏,其中並是宦者親屬,輒為請乞,詔遂令勿考。又舊任三府選令史,光祿試尚書郎,時皆特拜,不復選試。固乃與廷尉吳雄上疏,以為八使所糾,宜急誅罰,選舉署置,可歸有司。帝感其言,乃更下免八使所舉刺史、二千石,自是稀復特拜,切責三公,明加考察,朝廷稱善。
  35. ^ s:後漢書/卷63:乃復與光祿勳劉宣上言:「自頃選舉牧守,多非其人,至行無道,侵害百姓。又宜止盤遊,專心庶政。」帝納其言,於是下詔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無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穢重罪,收付詔獄。
  36. ^ s:後漢書/卷6: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37. ^ s:後漢書/卷63:以固為太尉,與梁冀參錄尚書事。
  38. ^ s:後漢書/卷6:永憙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三歲。清河王蒜徵至京師。
  39. ^ s:後漢書/卷6:父勃海孝王鴻,母陳夫人。沖帝不豫,大將軍梁冀徵帝到洛陽都亭。
  40. ^ s:後漢書/卷63:梁太后以楊、徐盜賊盛強,恐驚擾致亂,使中常侍詔固等,欲須所徵諸王侯到乃發喪。固對曰……太后從之,即暮發喪。
  41. ^ s:後漢書/卷63:固以清河王蒜年長有德,欲立之,謂梁冀曰:「今當立帝,宜擇長年高明有德,任親政事者,願將軍審詳大計,察周、霍之立文、宣,戒鄧、閻之利幼弱。」冀不從。
  42. ^ s:後漢書/卷6:及沖帝崩,皇太后與冀定策禁中,丙辰,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丁巳,封為建平侯,其日即皇帝位,年八歲。
  43. ^ s:後漢書/卷10下:復立質帝,猶秉朝政。
  44. ^ s:後漢書/卷63:時沖帝將北卜山陵,固乃議曰:「今處處寇賊,軍興用費加倍,新創憲陵,賦發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於憲陵塋內,依康陵制度,其於役費三分減一。」乃從固議。
  45. ^ s:後漢書/卷63:時太后以比遭不造,委任宰輔,固所匡正,每輒從用,其黃門宦者一皆斥遣,天下咸望遂平,而梁冀猜專,每相忌疾。
  46. ^ s:後漢書/卷63:初,順帝時諸所除官,多不以次,及固在事,奏免百餘人。
  47. ^ s:後漢書/卷63:此等既怨,又希望冀旨,遂共作飛章虛誣固罪曰……事奏,冀以白太后,使下其事。太后不聽,得免。
  48. ^ 李贤注:據〈吳佑傳〉,此章馬融之詞。
  49. ^ s:后汉书集解:沈钦韩曰:世以此章为马融所作,然史不指融名,又其罪为梁太后所寝得已。袁纪于桓帝初元,刘文谋立清河王,固等下狱乃云融为冀作表,吴祐谓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范于祐传亦载其事。则融所奏即固被诛事不在质帝时,且既云飞章当没其主名,岂得先显撰造之人?其非融作明矣。
  50. ^ s:後漢書/卷7:本初元年,梁太后徵帝到夏門亭,將妻以女弟。
  51. ^ s:後漢書/卷6: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於玉堂前殿,年九歲。
  52. ^ s:後漢書/卷63:冀忌帝聰慧,恐為後患,遂令左右進鴆。帝苦煩甚,使促召固。固入,前問:「陛下得患所由?」帝尚能言,曰:「食□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時冀亦在側,曰:「恐吐,不可飲水。」語未絕而崩。
  53. ^ s:後漢書/卷63:固伏屍號哭,推舉侍醫。冀慮其事洩,大惡之。
  54. ^ 胡三省注:推舉者,劾舉其侍疾無狀,而推究其姦也。
  55. ^ s:後漢書/卷63:因議立嗣,固引司徒胡廣、司空趙戒,先與冀書曰……冀得書,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議所立。
  56. ^ 胡三省注:蒜於質帝爲兄,尊也。同出樂安王寵,親也。
  57. ^ s:後漢書/卷63:固、廣、戒及大鴻臚杜喬皆以為清河王蒜明德著聞,又屬最尊親,宜立為嗣。
  58. ^ s:後漢書/卷55:蒜為人嚴重,動止有度,朝臣太尉李固等莫不歸心焉。
  59. ^ s:後漢書/卷63:先是蠡吾侯志當取冀妹,時在京師,冀欲立之。觿論既異,憤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奪。
  60. ^ s:後漢書/卷55:初,中常侍曹騰謁蒜,蒜不為禮,宦者由此惡之。
  61. ^ s:後漢書/卷63:中常侍曹騰等聞而夜往說冀曰:「將軍累世有椒房之親,秉攝萬機,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明,若果立,則將軍受禍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貴可長保也。」
  62. ^ s:後漢書/卷63:明日重會公卿,冀意氣凶凶,而言辭激切。自胡廣、趙戒以下,莫不懾憚之。皆曰:「惟大將軍令。」而固獨與杜喬堅守本議。冀厲聲曰:「罷會。」固意既不從,猶望觿心可立,復以書勸冀。冀愈激怒,乃說太后先策免固,竟立蠡吾侯,是為桓帝。
  63. ^ s:後漢書/卷6:丁亥,太尉李固免。
  64. ^ s:後漢書/卷7:會質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
  65. ^ s:後漢書/卷63:初,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歸鄉里。
  66. ^ s:後漢書/卷63: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譖於帝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言上不堪奉漢宗祀。」帝亦怨之。
  67. ^ s:後漢書/卷55:甘陵人劉文與南郡妖賊劉鮪交通,訛言清河王當統天子,欲共立蒜。事發覺
  68. ^ s:後漢書/卷63:清河劉文反,殺國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
  69. ^ s:後漢書/卷63:梁冀因此誣固與文、鮪共為妖言,下獄。
  70. ^ s:後漢書/卷63:門生勃海王調貫械上書,證固之枉,河內趙承等數十人亦要鈇鍎詣闕通訴,太后明之,乃赦焉。及出獄,京師市裡皆稱萬歲。冀聞之大驚,畏固名德終為己害,乃更據奏前事
  71. ^ s:後漢書/卷64:時扶風馬融在坐,為冀章草,佑因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
  72. ^ s:後漢紀/卷21:郡守承旨殺之。
  73. ^ s:後漢書/卷63:遂誅之,時年五十四。
  74. ^ s:後漢書/卷63: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凶,成事為敗乎?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後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於義得矣,夫復何言!」廣、戒得書悲籩,皆長歎流涕。
  75. ^ s:後漢書/卷63: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皆死獄中。小子燮得脫亡命。
  76. ^ s:後漢書/卷63:冀乃封廣、戒而露固屍於四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
  77. ^ s:後漢書/卷63:固弟子汝南郭亮……乞收固屍……南陽人董班亦往哭固,而殉屍不肯去。太后憐之,乃聽得襚斂歸葬。
  78. ^ s:後漢書/卷63:固所著章、表、奏、議、教令、對策、記、銘凡十一篇。弟子趙承等悲歎不已,乃共論固言多,以為德行一篇。
  79. ^ 刘蓉. 三"李杜"事件与汉末政治. 史学月刊. 2007, (10): 27–33. 
  80. ^ 万青. 李固与后汉党锢之祸. 红河学院学报. 2005, 3 (4): 39–43. 
  81. ^ s:後漢書/卷82上:(李郃)父頡,以儒學稱,官至博士。
  82. ^ s:後漢書/卷82上:郃子固
  83. ^ 李贤注: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並為長史
  84. ^ s:後漢書/卷63:(李燮)姊文姬為同郡趙伯英妻
  85. ^ s:後漢書/卷82上:(李郃)弟子歷,字季子。清白有節,博學善交,與鄭玄、陳紀等相結。為新城長,政貴無為。亦好方術。時,天下旱,縣界特雨。官至奉車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