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嬪金氏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廢嬪金氏(1410年—1429年),本貫安東,外祖父鄭摠金五文之女,姑母為太宗後宮明嬪金氏

世宗九年(1427年)四月成為朝鮮文宗王世子嬪,封號徽嬪[1],世宗十一年(1429年)七月,因為行類似「巫蠱」的「媚道厭勝」之術而被廢為庶人[2],並同時收回金五文的職牒[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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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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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姓名 备注
曾祖父 金昴 判军器寺事、上洛君。
曾祖母 骊兴闵氏 骊兴郡夫人,赞成事、骊兴君闵思平、之女。
祖父 金九德 判敦宁府事。
金五文 左军同知摠制。
金仲淹 同知敦宁府事、赠吏曹参判。
安东金氏 适判决事郑自源,本迎日。
姑母 明嫔金氏 太宗后宫。
姑祖母 安东金氏 适参赞崔有庆,本全州。
表叔父 崔士仪 判敦宁府事。
从表姊 贵人崔氏 世宗后宫。

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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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姓名 备注
外祖父 郑摠 大学士、西原君。
外祖母 贞顺宅主 乐安金氏,大匡、乐川君金随之女。
姨母 清州郑氏 适赞成安城府院君李叔蕃,本安城。
清州郑氏
舅父 郑孝忠 上护军。
表妹 清州郑氏 明宣宗后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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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36卷,9年(1427 丁未 / 명 선덕(宣德)2年)4月9日(丁卯)
    ○丁卯/封金氏,爲王世子徽嬪。上以遠遊冠絳紗袍,御勤政殿,率文武群臣,遣判府事崔閏德、兵曹參判成揜,授王世子嬪冊印。判敦寧金九德,與其子摠制五文,詣闕謝恩。
  2. ^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45卷,11年(1429 己酉 / 명 선덕(宣德) 4年)7月 20日(甲子)
    ○御勤政殿下敎曰:蓋聞配匹之際,生民之始,運祚之脩短、國家之盛衰係焉。昔周文王之爲世子,得聖女姒氏,以爲之配,以和鳴窈窕之德,推樛屈逮下之仁,致麟趾之應,貽燕翼之謀,吁美矣哉!降及後世,淳風漸薄,女訓不傳,后妃嬪御,間有不念室家之宜,競希燕私之寵,甚至挾媚道、行壓勝,以速廢黜。稽諸史籍,雖中冓之言,率多曖昧,若乃情迹敗露,不可掩覆者,斯皆自取之者,又誰咎哉?惟我祖宗,家法甚正,動得內助。予於往歲,冊封世子,以金氏乃累葉名家,擇以爲嬪,不期金氏媚道壓勝,事發有端。寡人聞而震驚,卽遣宮人審問,金氏對曰:“侍女胡椒敎我也。”乃召胡椒,親問其由,胡椒言:“去年冬月,主嬪常問,婦人見愛於男子之術,婢對以不知,主嬪强之,婢乃敎之曰:‘割得男子所悅婦人之鞋,燒爲末,和酒以飮男子,則我可以見愛,而彼因之疎斥矣。可將孝童、德金二侍女之鞋以試之。’”二人則金氏所忌者也。金氏卽取二人之鞋,親手割之,以自挾持,如是者三也,欲施其術,而未得其間耳。胡椒又言:“厥後主嬪復問更有何術,婢又敎之曰:‘兩蛇交接所泄精氣,拭以巾而佩之,當得男子之昵愛矣。’所敎二術,前所聞者,傳聞於朴信棄妾重加伊;後所聞者,傳聞於鄭孝文妓妾下蓬萊也。又有世子宮侍女順德,本金氏家婢。曾於金氏藥囊,得所剪鞋皮而怪之,示諸胡椒曰:‘誰敎我嬪爲此事者?’卽取而藏之。”寡人備聞斯語,卽召順德覆問,更無異辭。且曰:“婢嘗至主嬪母家,出鞋皮以示之,仍告其故,其皮猶在婢所。”乃出以進。於是寡人,同中宮乃召金氏,親問情由,一一自服,剪皮具在,詞證明白,非前世曖昧疑似之比。噫!眞有是事矣。嗚呼!定國儲而擇配,固將以承宗祧、作母儀,衍萬世之洪祚也。今金氏爲世子嬪,曾未數年,而其運謀,敢爲妖邪,已至如是,尙何望其無妬忌之心,著肅雍之德,成《鷄鳴》至三之告,召《螽斯》,則百之祥乎?此祖宗所不歆,宮壼所不容,理合廢黜,予豈得已?已於宣德四年七月二十日,告于宗廟,廢金氏爲庶人,收奪冊印,黜還私第,終不使薄行之人,汚我家法。其逢迎(從)〔縱〕臾,使陷罪辜,侍女胡椒,付諸有司,明正典刑。惟是異常之事,實有駭於國人之見聞,尙慮大小臣寮,未能究知本末,故玆敎示
  3. ^ 世宗 45卷,11年(1429 己酉 / 명 선덕(宣德) 4年) 7月 20日(甲子)
    ○命收前摠制金五文、原州牧使李蟠職牒,罷敦寧府丞金仲淹職。五文,廢嬪金氏之父;仲淹,其兄也。胡椒,李蟠妾女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