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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山」。
張爾素(?—?),字賁園,號東山,山西省澤州直隸州陽城縣(今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人。清初官员。
張爾素於順治三年(1646年)中式丙戌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弘文院編修。官至刑部侍郎[1]。當時陽城縣參加山西鄉試共十人(张尔素、田六善、杨荣胤、王润身、王兰彰、王克生、衛貞元、段上彩、赵士俊、乔映伍),全部中舉;次年十人又參加會試,全登進士,史稱“十鳳齊鳴”[2]。
- ^ 朱汝珍,《詞林輯略·卷一》, 清代傳記叢刊, 學林類(18), 明文書局發行。
- ^ “十凤齐鸣”展新姿. 《教育》. 2010年, (22期) [2012-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順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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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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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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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9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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