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1],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2],有“天子私人”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稱翰林官,简称翰林。宋朝后成为正式官职,并与科举接轨。明以后被内阁等代替,成为养才储望之所,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考官等。地位清贵,是成为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踏脚石。
无论政治地位高低,在歷朝歷代,翰林学士始终是社会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体,集中了当时知识分子中的精英,社会地位优越。唐朝的李白、杜甫、张九龄、白居易,宋朝的苏轼、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明朝的宋濂、方孝孺、張居正,晚清的曾国藩、李鸿章、蔡元培等等,皆是翰林中人[註 1]。入选翰林院被称为“点翰林”,是非常荣耀的事情。翰林学士不仅致力于文化学术事业的传承,更踊跃参与政治,议论朝政。翰林制度和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架构。由科举至翰林,由翰林而朝臣是科举时代士大夫的人生理想,是儒家学说中“达则兼济天下”的表现。
然而,成为翰林的辉煌前景也使得大量知识分子投身科举,造成了人才浪费。社会重文士轻技工,拖缓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此外,翰林制度也使得文学界和思想界的主流处于皇帝的监管之下,对学术自由和知识分子的思想独立起了压抑作用,有利于皇帝进行专制统治。
在晚清的1900年6月23日,時值庚子之亂,因清廷甘軍和義和團圍攻東交民巷使館區久攻不下,位於英國公使館旁的翰林院遭甘軍點燃院內大樹而化為灰燼。
名称
[编辑]翰林,即文翰(文章)之林,故往往稱文苑。翰林一词最早可以在汉代扬雄的《长杨赋》中看到[3]。由于汉代文學侍從在玉堂殿待诏,故翰林院也常被称为玉堂、玉堂署,明朝初年,洪武帝稱翰林院為詞士之林,賜御匾「詞林」,故又稱詞林、士林院。而翰林院人員往往必須修史、考訂實錄,故又稱為太史院[4]。
历史
[编辑]翰林院始创于唐朝。初时主要收集各类文学、医卜、方伎、书画方面的人才,供皇帝游乐消遣。自唐玄宗后,分出翰林学士院,负责为皇帝起草机密诏制,旧翰林院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的重要机构,有“天子私人”之称。
唐朝之后,翰林学士院的政治地位经历过“两高三低”的变化。五代十国时期,武人得势,翰林势力大降。宋朝后翰林院结构得到规整,与科举制度的关系亦确立下来,权力达到唐以后第一次高峰。辽、西夏、金、元时期,虽仿效唐宋建立翰林院,以笼络汉族文人,但实权很少,辽朝更是将翰林院、国史院合并。明朝初期,翰林院恢复唐宋时的地位,达到第二个高峰。永乐朝之后,翰林院被内阁代替,逐步远离政治,成为撰修书史和起草一般文书的普通机构,但作为养才储望之所,翰林地位清贵,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都从此而出。清朝时,翰林的地位并无变化。清末的政治改革,以学校教育代替科举制度,使翰林院逐渐没落。清朝灭亡后,翰林院不复存在。
唐朝
[编辑]别院
[编辑]唐朝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唐高祖李渊设立由各种有才能的人士供职的官署,称为“别院”,是为翰林院的前身。除文学人才外,医卜、方伎、书画、甚至僧道等皆可入选,主要是供皇帝游乐消遣的机构,史称“翰林初置,人才与杂流并处”[5],当时任职者并无名号,到了高宗时,开始称为“北门学士”[6]。唐玄宗时遴选擅长文词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制,初称翰林待诏,为“等待诏见”之意,有张说、陆坚、张九龄等。后来改称翰林供奉,翰林院因此逐渐演变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7]。
翰林学士院
[编辑]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玄宗另建翰林学士院,将文学之士从杂流中分出,供职者称翰林学士,简称学士,本身无品秩,以原品入值,由官员充任。任翰林的官员在履行翰林职责之外,与其它官员无异,照常工作。翰林学士院是负责起草诏命、参预机务的枢要部门,而原来的翰林院也称旧翰林院,维持原本的功能,为普通机构。后来又设翰林侍讲学士和翰林侍书学士,与学士院无关。翰林学士初置时,并无人数限额,后来依照中书舍人之制,置学士六人[8]。
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局面严重,皇帝与朝臣联合反对宦官的斗争以及朝臣内部的党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局面下,号称“天子私人”的翰林学士得以在政治地位大幅提高,先是起草内制、参谋顾问,侵夺了中书省的权力;继而参预机密,权力趋于鼎盛。唐德宗时,翰林学士已有“内相”之称[9]。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工日趋明确。学士负责起草任免将相大臣、宣布大赦、号令征伐等有关军国大事的诏制,称内制;而中书舍人负责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称外制。二者并称两制,而内制重于外制。翰林学士也常被升为宰相。
至唐顺宗时,翰林权力达到过一次高峰。翰林学士王叔文与其他翰林学士实施新政,与当时集军中大权在手的宦官集团展开斗争,充分利用了翰林职权上的便利,不过最终失败。以后宦官集团基本控制了朝中大权,翰林势力又趋式微。但是宪宗时设立学士承旨,为众学士之首,单独召见,也并未完全废弃翰林院的参议功能[10]。
五代十国时期,翰林地位较低。后晋天福五年时更曾经一度取消翰林学士,将其职权并入中书舍人,但后来恢复[11]。
辽朝
[编辑]辽代分南北面官,北面官系统设有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林牙即文士,大林牙院官员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左林牙、右林牙等官员,著名人物有绰号“大石林牙”的耶律大石;南面官系统则设有翰林院,“掌天子文翰之事”。辽代从制度层面确定了翰林院作为掌管制诰的机构名称,以前代翰林院之名指代翰林学士院之实。这一点为元代所继承[12]。
宋朝
[编辑]宋朝沿袭唐代制度,设有翰林学士院[13],职责是负责起草朝廷的制诰、赦敕、国书以及宫廷所用文书,还侍皇帝出巡,充顾问。学士中资格最老的称翰林学士承旨,其下有翰林学士、知制诰。其他官员入院而未授学士,称为“直院学士”。如果学士缺员,由其他官员暂行院中文书,则称“学士院权直”或“翰林权直”。北宋前期,翰林学士沿袭唐代,不设品秩。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职,官居正三品,不任他职,专司内制。此外,同唐代一样,另设专掌方术伎艺供奉等事的翰林院[14],如翰林图画院等。
科举
[编辑]宋朝是翰林与科举接轨的时代。宋太宗时,开始大规模的科举考试。在唐朝,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做官的资格,还须通过吏部的选试以得到官职。到了宋代,凡是省试、殿试通过以后,朝廷立即授予官职。这样,翰林学士必为进士出身。
当时的其他政权由于学习唐宋体制,也承袭了翰林制度。西夏设有翰林学士院;高丽和大越也有翰林院。
金朝
[编辑]金朝置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等,掌草诏等事,地位较辽朝要高,与北宋相仿。
元朝
[编辑]元朝设翰林兼国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制与金代相同,分掌制诰文字、纂修国史及译写文字。
明朝
[编辑]明朝翰林院以永乐朝为界,经历了先盛后衰的过程。明朝初期,继承宋朝制度,改翰林学士院为翰林院,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首,秩正三品,其下有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待制、应奉和典籍等官职。不久后又降翰林学士为正五品,并革除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等官职,另设《五经》博士、修撰、编修和检讨。[15]初时的翰林院官员是经过荐举入职,与科举无关。天顺二年开始与进士挂钩,一甲进士授翰林院修撰,二甲为编修,以下为检讨。以后又将二甲、三甲中优秀者选为庶吉士,相当于“见习翰林”[16]。至此,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的局面[17]。
翰林参预政治的方式是通过内阁。内阁位于文渊阁,初时的大学士一般由翰林官员担任,后来连六部官员也有以翰林充任的。翰林品秩虽低,却是显贵的官职。虽为五品,宴祀时可以坐到四品官员之上[18]。
成祖朱棣靖難篡位后,开始重用内阁,而翰林院逐步与内阁分开,权力被削弱。宣德年初,内阁分为东西两房。西房为“能书者”之处,称为“西制敕房”;东房由学士等制订敕令的人组成,称为“东诰敕房”。正统七年(1442年),在文渊阁外另造翰林院,等闲者不得入文渊阁。这样,翰林院与文渊阁分离,翰林学士已不能查看诰敕,改由内阁掌管。此后制订诰敕等机密大事全由阁臣操办,翰林院已无法干预 [19][20]。即使如此,内阁重臣仍皆出身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
清朝
[编辑]清初翰林之职最初属于内三院,顺治之后沿袭明制,设翰林院。但由于清朝统治者为满人,在官制上采取了均衡满汉的方略。设掌院学士二人,满、汉各一人;其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修撰、编修、典簿、检讨、待诏、庶吉士等。侍读学士以下逢四至五年需大考,不过者要被除名翰林,因此有“翰林怕大考”之说。这时的翰林院与明时一样,地位清显,但并不参与机密大事,主要职务是修史编书、掌文词翰墨、充当皇子师傅、科举考官等等。同样承袭了明代的是,虽然翰林院无实际权力,由于被视为储才之所,重臣宰辅大都从翰林院出身,以至于道光咸丰年间,点翰林成为了仕途捷径。从编修、检讨做起,十年可做到侍郎[21]。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朝廷正式废除科举制度,翰林制度也随之消失。
外班翰林出现在清朝,指的是为保持翰林中满蒙人的比例而经皇帝特准,从科甲出身的满蒙官员中直接招取的翰林。由于非经正途而入,被戏称为“斗字翰林”,表示才学不够之意。但满蒙翰林并非全是靠此途径入馆,凭真才实学入翰林者亦众多,还出现了一家数代翰林的满蒙翰林世家。外班翰林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满蒙两大民族敦儒重学的风气[22]。
洋翰林指清末洋务运动兴起后归国的留学生。19世纪末清廷批准派遣中国幼童到外国留学,由容闳、陈兰彬监督。之后留洋学生渐多,清廷对留洋归来的学生按文凭赐予进士出身或授官职,因此也被称为“洋进士”、“洋翰林”[23]。
清代共有6472人得入翰林,形成了庞大的翰林群体,对清朝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到了清朝末期,中国皇權專制以及科举制度日显腐朽落后。西学东渐,翰林中也出现了主张改革教育制度,以救亡图强的声音。洋务运动的领导者曾国藩、张之洞、李鸿章、沈葆禎等都是翰林出身。清朝灭亡后,遗留下来的翰林群体依然活跃在政治、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经济的舞台上。中华民国时期,教育总长蔡元培,北洋总统徐世昌,民族实业家张謇[24],武汉国民政府主席、书法家谭延闿[25],外交总长颜惠庆,书法家潘龄皋[26]俱是翰林中人。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6月20日,清廷甘軍和義和團圍攻東交民巷使館區,6月23日,位於英國使館北鄰的翰林院遭清廷甘軍縱火而化為灰燼,院內《永樂大典》和《四庫全書》底本幾乎全部遭到焚燬,所餘無幾。
清末翰林的后代子孙,由于受到父辈祖辈的学术熏陶,成为文学家、教育家的也不在少数。例子有清代首科状元傅以渐后人、著名教育家傅斯年,翰林吕凤岐之女、女子教育先驱吕碧城,翰林張佩綸的孙女、著名作家张爱玲,庶吉士周福清之孙、著名作家鲁迅(周树人)和周作人,以及其后的:末科探花商衍鎏之子、国学家商承祚,学术巨擘俞曲园曾孙、红学家俞平伯,军机大臣瞿鸿禨之孙、社会史学家瞿同祖,嘉庆状元赵文楷后人、佛学家赵朴初,宗室翰林毓隆之孙、国学大师兼书法大家启功,溥仪老师陈宝琛的侄孙、经济学家陈岱孙等等[27]。
翰林院与科举制度
[编辑]翰林制度和科举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宋朝之后正式确定下来。翰林制度可以看做科举的延伸,因为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中优秀者则成为庶吉士,简称“庶常”,进入翰林院「庶常馆」由「资深翰林」教导三年,称为“入馆”。三年后考试,称为“散馆”,考取者留於翰林,不入者通常外派知縣[28]。
翰林与科举的另一个关系,是翰林官员担任科举的考官。明清两代,乡试、会试考官多由一、二品官员以及翰林担任[29][註 2]。雍正帝说:“开科取士,凡属考官,皆择人品端方,素行谨恪者为之。”可見能成为主考官是极大的荣誉。一般在京為官的翰林普遍窮困,擔任主考官可获得巨额收入,例如地方官會送给考官“程仪”,也就是路费,有數千兩之譜,加上中举的举人都会送上拜师钱[30]。《随园诗话》说:“穷翰林,任试差,遽买南妾一人,日日食鲜鱼活虾,瓦鸭火腿,绍兴酒,龙井茶。”
翰林院与文化教育
[编辑]作为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精英群体,翰林院对学术研究、整理以及儒学教育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作为储才之所,翰林院有修书编史的职责。明清两代期间,为了加强对社会尤其是知识分子的思想控制,皇帝命翰林院进行了多次书籍汇编,对当时传世的文献予以校勘、编辑、重印,销毁皇帝认为应该毁禁的书目,汇成类书、丛书。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七月,明成祖朱棣命翰林官解缙等纂修大型类书,永乐二年(1404年)十一月编成,初名《文献大成》,后称《永乐大典》。全书正文22877卷,目录60卷,装成11095册,总字数约3.7亿字。汇集了先秦至明初各类书籍共八千余种[31]。清朝康熙年间,翰林官陈梦雷奉旨编辑《古今图书集成》,全书共10000卷,原名《古今图书汇编》,编辑历时28年,共分6编32典,一共一亿六千万字[32]。乾隆年间,翰林官纪昀、陆锡熊、孙士毅等奉旨主持编辑《欽定四庫全書》。自乾隆三十八年(1773)始,历时十年乃编成。全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收书3503种,79309卷,存目书籍6793种,93551卷,分装36000余册,约十亿字。虽然在编撰过程中应皇帝要求删改销毁了大量书册,但也对当时的各类书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整理。翰林院内藏有的珍本善本书籍不计其数,其中包括不少海内孤本[33]。
明清时期,作为国家最高学府的国子监,其主要官员如祭酒、司业等官缺也被纳入翰林官,使翰林与学校教育直接接轨。同时,不少失意的翰林官充任各地书院山长(校长)或主讲,促进了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翰林院与专制集权
[编辑]从唐代起,作为“天子私人”的翰林就是皇帝扩大自身权力的工具。唐宋时期翰林不隶属于其它部门,直接听命于皇帝。翰林势力的扩大彰显着实权逐渐集中到皇帝的手上。明以后翰林被内阁代替,清朝时后者又被军机处取代。一次次的蜕变显示出专制集权程度的递增以至达到顶峰。翰林院的变迁恰是见证。
翰林院更是历代皇帝进行文化专制的象征之一。汉代建立了“独尊儒术”的思想专制后,知识分子与皇帝的关系并不紧密。士人可以售才学于朝廷,也可以归隐于荒野,更可以在笔下褒贬朝政。皇帝为了寻求知识分子的支持,也必须礼贤下士。科举制度和翰林制度的发展,则将社会上知识分子的精英牢牢控制在皇帝手中。而随着中央集权程度加深,士人逐步将所有权力与尊严奉献给皇帝。君臣关系从汉唐之坐而论道,经过宋代的立而听命,发展为明清的臣子跪而请旨。尤其在清入关后,由于民族因素,对汉族知识分子的压迫更为严重。清朝皇帝个人素质较高,精力充沛,使得文臣变为皇帝身边的弄臣。出于对被统治的汉族的心理恐惧,清朝统治者也不会将权力分给汉族的大臣。明清还发生了多次的文字狱,并在清朝达到高峰。这使得知识界万马齐喑,造成了清中期知识分子气节的缺失[27]。
翰林院与民族交融
[编辑]汉族王朝在文化上的优势,使得各个少数民族政权纷纷学习科举翰林制度。由女真人建立的金朝,曾首创殿试一甲头名即状元例授翰林院应奉的制度,使翰林与科举不可分割;元代创立蒙古翰林院,使将本民族士人安置其中;而就清代翰林而论,除汉族出身者外,不乏满、蒙翰林跻身其间,还有回族翰林和南方少数民族的优秀士子得选,遂使翰林院成为中华民族多元文化交汇、融合之所。清朝实施“满不点元”的政策,即满族士子按例不点状元。然而为了保持翰林中满蒙士子的比例,仍采用特授馆职和外班翰林的方式增加满蒙士子数量,客观上促进了满蒙民族的文化发展。此外,历代的太子师傅与皇帝的顾问都由翰林充当。汉族翰林对非汉族统治者的舉政施政产生了重要影响,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民族关系[27]。
中国以外的翰林院
[编辑]朝鲜
[编辑]朝鲜于王氏高丽时代开始实施科举制度。太祖王建時參考泰封(後高句麗)的制度設置元風省,并在下面置學士院。至第8代君主顯宗時改名為翰林院,是君主命令起草文件的部門。宋人徐兢所著的《宣和奉使高麗圖經》也提到:「翰林院在乾德殿之西,所以處詞學之臣。」[34]之後又改過幾次名,到第31代恭愍王五年(1356年)時又改回翰林院。恭愍王十一年(1362年)改為藝文館。又名文翰署、詞林院、藝文春秋館[35],但成為元朝的朝貢國後,則改為成均館。在高麗一朝的發展中,曾出現「文翰」及「史官」兩者合併的情況,就是前述的藝文春秋館(合併於忠烈王三十四年,即1308年),後來雖曾於忠肅王十二年(1325年)分拆,但至高麗恭愍王元年(1389年),兩者再度合併為藝文春秋館。[36]朝鮮王朝之后,科举被两班垄断,进士直接授予官职。朝鲜官制中与翰林院类似的是承政院、弘文館,负责传达王令,颁布诏书。但是科举考官的职责由礼曹负责[37]。在韩国,这一名称又被韩国科学技术翰林院所采用。
日本
[编辑]日本在8、9世纪时曾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但到了11世纪后已名存实亡,并不与举官授职衔接。日本的官制为“二宫八省”,其中并无翰林院。与翰林院类似的机构是中务省,负责保卫工作以及草拟诏书,确保上命下达[38]。
越南
[编辑]據黎崱《安南志略》所載,古代越南的文職官員中,就設有翰林院官。[39]至於它的發展,可追溯至太宁四年(1075年),李朝仁宗「選明經博學及試儒學三場」,這是实行科举制度的開始。1076年(英武昭胜元年)李仁宗在升龙(今河內)设立国子监,选文职官员识字者入内习文。英武昭胜二年(1077年),试官员以书算刑律;廣祐二年(1086年)成立翰林院,试全国有文学之才者充翰林院官。[40]以后的陳朝、胡朝中仍实行科举制度,翰林的职位也一直保留。陳朝時,翰林學士更參與政界,如陳聖宗時的黎文休便任翰林院學士及兵部尚書。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等的分析,這是說明了「儒生作為庶族地主階級登上政治舞台」。[41]
到黎朝时科举兴盛,翰林院纳入正式规制,之后的阮朝亦加以承袭。明命帝改革官制時,修訂了翰林院官職的品級,如掌院學士及直學士為正三品、侍讀學士為正四品、侍講學士為從四品、翰林院侍讀為正五品、翰林院侍講及翰林院承旨為從五品、翰林院著作為正六品、翰林院修撰為從六品、翰林院編修為正七品、翰林院檢討為從七品、翰林院典籍為正八品、翰林院典簿為從八品、翰林院供奉為正九品、翰林院待詔為從九品。[42]
翰林院直到20世紀初,才隨著科舉廢除而消亡。而現代越南的「翰林院」(越南语:viện hàn lâm/院翰林)則相當於「科學院」,越南國外科學院如「俄羅斯科學院」亦仿本國形制稱「俄科學翰林院」(越南语:Viện Hàn lâm Khoa học Nga/院翰林科學俄)。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翰林院. 大英百科全書 (中文(臺灣)).[永久失效連結]
- ^ 翰林院. 中國大百科 (中文(中国大陆)).[永久失效連結]
- ^ 《长杨赋》:雄从至射熊馆,还,上长杨赋,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藉翰林以为主人,子墨为客卿以风。
- ^ 明清翰林院. [2008-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1).
- ^ 《文献通考》卷五十四·职官考八:翰林初置,人才与杂流并处。其後杂流不入,职清而地禁,专以处忠贤、文章之士。
- ^ 新唐书卷五十一,百官一: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
- ^ 《文献通考》卷五十四·职官考八:元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
- ^ 旧唐书卷四十三: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
- ^ 《文献通考》卷五十四·职官考八: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
- ^ 李肇,《翰林志》:别设承旨或密设顾问,独召对问,居北壁之东阁,号为承旨阁子。
- ^ 《文献通考》,卷五十四,职官考八:晋天福五年,诏翰林学士院公事宜并归中书舍人,自是舍人昼直者当中书制,夜直者当内制。至开运元年,复诏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分为两制,各置五员。
- ^ 姜学科. 元代翰林国史院制度渊源考.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23).
- ^ 《宋史》志第一百一十五职官二: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 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
- ^ 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2008-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02).
- ^ 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三志第四十九:吴元年,初置翰林院,秩正三品,设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洪武二年,置学士承旨,正三品,改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侍读学士,从四品,修撰,正六品。)增设待制,(从五品)应奉,(正七品)典籍(从八品)等官。十三年,增设检阅。(从九品)十四年,定学士为正五品,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令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书之。十八年,更定品员,(如前所列,独未有庶吉士。)以侍读先侍讲。
- ^ 明朝翰林院. [2008-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02).
- ^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选举二:成祖初年,内阁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诸色参用。自天顺二年,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
- ^ 张廷玉等,明史·职官志二:大政事、大典礼,集诸臣会议,则与诸司参决其可否,车驾幸太学听讲,凡郊祀、庆成诸宴,则学士侍坐於四品京卿上。
- ^ 张升,明代北京文渊阁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10-02.
- ^ 张廷玉,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 永乐初,命内阁学士典机务,诏册、制诰皆属之。而誊副、缮正皆中书舍人入办,事竣辄出。宣德初,始选能书者处于阁之西小房,谓之西制敕房。而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具稿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房。此系办事。若知制诰衔,惟大学士与诸学士可带。正统后,学士不能视诰敕,内阁悉委于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因刘铉不与辅臣会食始。嘉靖末,复以翰林史官掌外制,而武官诰敕仍自其属为之。若诏赦、敕革之类,必由阁臣,翰林诸臣不得预。
- ^ 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道、咸间,士人多以点翰林为仕官捷径,由编修、检讨十年可至侍郎,虽未必尽然,亦差不多。
- ^ 邸永君. 清代满蒙翰林群体的历史定位和研究价值.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09).
- ^ “洋翰林”——中国现代法学大家程树德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09-16.
- ^ 张謇简介.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9-04).
- ^ 邸永君. 翰林将军谭延闿.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5-22).
- ^ 潘龄皋简介. [2010-03-25].[永久失效連結]
- ^ 27.0 27.1 27.2 邸永君. 中国历史上的翰林院与翰林.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18).
- ^ 翰林:清廷里的“大秀才”. [2008-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01).
- ^ 张廷玉 等:《明史》卷七十选举二
- ^ 张宏杰:《靠当主考官发财的曾国藩》
- ^ 国图馆藏故事:镇馆之宝《永乐大典》.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3).
- ^ 林国清. 陈梦雷“蜡丸案”和《古今图书集成》.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30).
- ^ 黄爱平. 纪昀与《四库全书》. 安徽史学. 2005, (04): 33–39 [2022-03-04]. ISSN 1005-605X. doi:10.3969/j.issn.1005-605X.2005.04.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10).
- ^ 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卷十六‧官府·省監》,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593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849頁。
- ^ 翰林院
- ^ 鄭麟趾《高麗史·卷七十六·百官》,收錄於《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1冊),濟南:齊魯書社(1996),77-78頁。
- ^ 朝鲜古代文化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08-20.
- ^ 王勇,《日本通史》
- ^ 黎崱《安南志略·卷十四·官制》,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325頁。
- ^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李仁宗紀》,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附屬東洋學文獻センター(昭和59-61年,1984-1986),248-251頁。
- ^ 郭振鐸、張笑梅《越南通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326頁。
- ^ 陳仲金《越南史略》中譯本,戴可來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2),316-318頁。
来源
[编辑]- 刊物文章
- 傅璇琮:《唐永贞年间翰林学士考论》,《中国文化研究》,2001
- 王定勇、李昌集:《唐翰林制沿革考》,《扬州大学学报》,2001
- 书籍
- 邸永君:《清代翰林院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