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政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邦政直隶保定府满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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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1],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初任泾阳县知县,二十七年三月升户部署郎中,後降淮安府同知,三十五年三月升巩昌府知府[2]歴官延安府長沙府知府。

同时代有另一张邦政,萬曆二十二年舉人,官至濮州知州、安庆府同知、王府長史[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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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张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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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肅縣志》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三十一》:万历三十五年三月,升刑部郎中舒体宸为汉阳知府,淮安同知张邦政为巩昌知府。
  3. ^ 《保定府志》:张邦政,大宁左衛人,萬曆(二十二年)甲午舉人,初任濮州知州,民有冤者为雪之,其人怀金来谢,及见邦政训勉严,不复言,出而语諸吏,诸吏曰:幸不言,言则恩成仇矣。倅安庆府,势宦其属为死其雠,邦政面斥绝,某怒迫上官媒孽之,左迁长史,不赴归里。母丧,筑室村旁,望墓而居者三载,避庐墓名也,人称美不衰,祀乡贤。
官衔
前任:
蕭九成
明朝巩昌府知府
萬曆三十五年-
繼任:
张云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