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政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邦政(1562年—?),號平寰直隶保定府满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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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1],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2],户部觀政,十八年二月初任直隶建平县知县,二十年調陕西泾阳县知县,二十三年升户部主事,二十四年差管昌平粮储,二十六年升员外郎,二十七年三月升户部署郎中,二十八年升大同知府,本年被巡抚參劾,降調,丁母憂。三十一年降淮安府同知,三十五年三月升巩昌府知府[3],丁父憂。三十八年補任延安府知府,四十一年南台參劾,調簡,補長沙府知府。四十四年北台參劾,降太原府同知,調衡州府同知。

同时代有另一张邦政,萬曆二十二年舉人,官至濮州知州、安庆府同知、王府長史[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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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鐸,增廣生;祖张希松;父张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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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肅縣志》
  2. ^ 《萬曆十七年己丑科進士履历便覽》:张邦政,曾祖鐸,增廣生;祖希松;父纲。平寰,诗四房,壬戌五月十四日生。满城县人,戊子鄉試,三甲一百七十六名。户部政,庚寅二月授直隶建平知縣,壬辰調陕西涇陽縣,乙未升户部主事,丙申差昌平粮储,戊戌升员外,己亥升郎中,庚子升大同知府。本年三月为杭税使,巡抚參,降調,辛丑丁母憂,癸卯降淮安府同知,丁未升知府,丁父憂,庚戌補延安知府,癸丑南台參,調簡,補長州知府,丙辰北台參,降太原府同知,戊午大察被揭,調簡衡州府同知,辛酉大察被揭,調簡,甲子調直隶口州府同知。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三十一》:万历三十五年三月,升刑部郎中舒体宸为汉阳知府,淮安同知张邦政为巩昌知府。
  4. ^ 《保定府志》:张邦政,大宁左衛人,萬曆(二十二年)甲午舉人,初任濮州知州,民有冤者为雪之,其人怀金来谢,及见邦政训勉严,不复言,出而语諸吏,诸吏曰:幸不言,言则恩成仇矣。倅安庆府,势宦其属为死其雠,邦政面斥绝,某怒迫上官媒孽之,左迁长史,不赴归里。母丧,筑室村旁,望墓而居者三载,避庐墓名也,人称美不衰,祀乡贤。
官衔
前任:
蕭九成
明朝巩昌府知府
萬曆三十五年-三十六年
繼任:
张云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