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 (諒山府)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新安縣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諒山府。治所約在今越南祿平縣[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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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屬諒山府親領[2][3][4]
  • 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以新安縣省入丹巴縣[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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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屬諒山府的新安縣於永樂十三年被併入丹巴縣,應在祿州的東南。」《越南歷代疆域 越南歷史地理研究》,陶維英著 鍾民岩譯,商務印書館,1973,第190頁
  2. ^ 「七源、上文、下文、萬崖、廣源、上思朗、下思朗七州隸諒山府,本府親領新安、如敖、丹巴、丘溫、鎮夷、淵、董七縣;七源州領水浪、琴、脫、容、披、平六縣;上文州領杯蘭、慶遠、庫三縣」,《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朔
  3. ^ 《郡縣時代之安南》,黎正甫著,商務印書館,重慶市,民國34年7月,第256頁
  4. ^ 《天下郡國利病書》原編第32冊,雲貴交阯,第108頁
  5. ^ 「丁亥,並交阯……,諒山府之新安縣入丹巴縣,如敖縣入丘溫縣」《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永樂十三年八月乙丑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