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平衡(1898年—1982年10月4日),安徽怀宁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首位国际劳工局理事。[1]
生平
[编辑]李平衡早年留学法国巴黎索邦大学。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政变,中国国民党驻法总支部此后分裂为多个机关,其中左派总支部主张继续孙中山的“国共合作”,负责人有周恩来、李平衡、何廷桢、龙詹兴、颜继金等人,他们还发表宣言称:“现在中国民众以至远东一切被压迫民族所需要的革命党,显然是代表工农市民实行三民主义的国民党……无论国民党目前如何为腐恶势力所困陷,终必赖革命民众与革命同志之努力,而能突出重围……”[1]
归国后,李平衡任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劳工司司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作为中国政府首席代表出席了第十八届国际劳工大会,当选为国际劳工局理事,常驻日内瓦。[1]
国际劳工组织包括国际劳工大会、理事院、国际劳工局三大机构。国际劳工大会是劳工立法机关,会员国每年召开至少一次国际劳工大会,并有权派出政府代表2 人、劳资代表各1人出席。中国自1929年开始派员参加第十二届国际劳工大会。1934年的第十八届国际劳工大会上,中国政府首次被选为理事院政府组理事。理事院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机构,原定理事为24人,1934年增至32人,其中政府代表16人,劳资双方代表各8人。国民政府派代表参加国际劳工组织,以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合作。[1]1937年7月24日,國民政府派李平衡為國際勞工組織理事院理事[2]:5516。
李平衡留学法国期间,了解法国工人运动史及法国工人状况,同情中国工人的悲惨境遇,所以李平衡在作为一般代表及作为理事发言时,每次都站在劳工的立场上,申明国际劳工局的职权为改善工人生产及生存环境,号召工人组织工会,呼吁国民政府早日颁布劳工法规,并且要求中国工人参与并监督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利用国际劳工大会与各国工人联合。[1]
抗日战争时期,身在国外的李平衡与夫人颜明宜(1907年-1992年)为支援中国的抗日战争,在国外公开拍卖家产,开展募捐,将资金寄回中国支援抗战。颜明宜还任“旅瑞中国妇女抗敌后援会”主席。[1]
1947年,中国出席第三十届国际劳工大会的政府首席代表仍为李平衡,顾问是吴秀峰、李晏平;雇主代表是庄智焕,顾问是朱家让;劳工代表是安辅廷,顾问是刘松山、黄昌汉。此届国际劳工大会发生了“朱学范事件”,即国民政府指责朱学范“擅自向第三十届国际劳工大会报到,自称为中国劳工代表,以与我正式劳工代表安辅廷相争。”事实上,朱学范是通过中国劳动协会的名义申请参加第三十届国际劳工大会,获大会审查通过,决议支持在香港的中国劳动协会为中国工会正式代表。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下令通缉朱学范,国民政府外交部则要吊销朱学范所持的外交护照。1947年,朱学范自英国致函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农工部副部长陆京士:“我于六月十一日到了日内瓦,出席理事会,十九日开大会,照手续我可以做一些反宣传工作,但是我忍耐着,李平衡兄到了以后,我连工人组会议也不出席了。同时我也就离开了日内瓦。”“这次在日内瓦,大家都见了面,我在国外无法不说几句话,我始终是保持沉默,说得很少而且很和平。……现在我无法求当局谅解,我也不可能求当局谅解,现在我要做的说的,完全由于良心上应感。”但实际上李平衡对朱学范十分宽容,二人在日内瓦私下在许多方面达成共识。[1]
1949年,李平衡在欧洲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没有赴台湾。1952年,李平衡携颜明宜归国,颜明宜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员、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理事、民革中央常委兼团结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委员。[1][3]
1979年10月至1983年12月,民革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的42个人中,李平衡、朱学范均在其内。[1]
晚年,李平衡致力于解决城市居民就业问题。在李平衡的参与及支持下,1980年,颜明宜组织街道待业青年及家庭妇女成立“长城手工艺品厂”,两年便成了一个有144名职工,30余种产品,年营业额145万元,上缴国家利润50余万元的街道工厂,产品远销海外,洛杉矶第2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馆还指定要“长城手工艺品厂”的熊猫荷包。李平衡、颜明宜自费在苏州、杭州采购彩色绸缎。他们二人是“没有工资的厂长”,“没有津贴的顾问”。[1]
1982年10月4日,李平衡在北京病逝,享年84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