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明宜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颜明宜(1907年—1992年10月16日)女,四川成都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2]
生平
[编辑]1929年,颜明宜入北京大学文学系学习。1934年,颜明宜赴瑞士日内瓦学习英语、法语,并在日内瓦国际学院任中文教授。[1]1934年,其丈夫李平衡作为中国政府首席代表出席了第十八届国际劳工大会,当选为国际劳工局理事,常驻日内瓦。[2]
抗日战争时期,颜明宜为支援中国抗日战争,在国外公开拍卖家产,并开展募捐,将资金寄回中国支援抗战。此外,颜明宜还出任“旅瑞中国妇女抗敌后援会”主席,在海外宣传中国抗日,获得国际舆论同情及支持。[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颜明宜与李平衡于1952年回到中国定居。1956年,颜明宜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患有疾病的颜明宜,为社会做了很多工作,多次被评为街道、区、市先进工作者及三八红旗手,并当选西城区七届人大代表,1981年获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增补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
在李平衡的参与及支持下,1980年,颜明宜组织街道待业青年及家庭妇女成立“长城手工艺品厂”,两年便成了一个有144名职工,30余种产品,年营业额145万元,上缴国家利润50余万元的街道工厂,产品远销海外,洛杉矶第2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馆还指定要“长城手工艺品厂”的熊猫荷包。李平衡、颜明宜自费在苏州、杭州采购彩色绸缎。他们二人是“没有工资的厂长”,“没有津贴的顾问”。[2]
颜明宜曾任民革第五、六届中央委员,1953年被推选为全国妇联第五届执委,1984年获“民革全国四化建设服务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1]
1992年10月16日,颜明宜在北京病逝,享年85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