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清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查文清
大清江蘇丹陽縣知縣
籍貫浙江杭州府海寧州
字號字沛思,晚字退思,號滄珊
出生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
逝世 中華民國十二年(1923年)
親屬查良鏞
出身
  • 光緒十一年乙酉科舉人
  • 光緒十二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查文清(1849年—1923年),字沛思,晚字退思,號滄珊浙江杭州府海寧州(今浙江省海寧市)人,晚清政治人物,光绪丙戌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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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一年(1885年)乙酉科舉人,光緒十二年(1886年)聯捷丙戌科進士。签分知县[1]。授江蘇丹陽縣知縣。光緒十七年(1891年)發生丹陽教案[2]。去職返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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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清是江南科舉望族海寧查氏的最後一位進士。孙金庸,武俠小說作家[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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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居編寫《海宁查氏诗钞》,未能刊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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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八》:光绪十二年。丙戌。五月。癸巳朔……杨琮典、童春、……王秉箓、查文清、续曾、罗崇鼎、唐国珍、李蟠根、谢锦江、周德至、梁乃赓、黄运春、许源清、刘自然、赵新、俱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
  2. ^ 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五》:天津条约许外人传教,于是教徒之足迹遍中国。莠民入教,辄恃外人为护符,不受官吏钤束。人民既愤教士之骄横,又怪其行动诡秘,推测附会,争端遂起。教民或有死伤,外籍教士即借口要挟,勒索巨款,甚至归罪官吏,胁清廷治以重罪,封疆大吏,亦须革职永不叙用。内政由人干涉,国已不国矣。教案以千万计,兹举其大者:“……丹阳教案。光绪十七年八月……刘坤一、刚毅奏,本年……江苏之丹阳、金匮、无锡、阳湖、江阴、如皋各属教堂,接踵被焚毁,派员前往查办……苏属案,系由丹阳首先滋事,将该县查文清甄别参革……”(<光绪东华录·卷一O五>)
  3. ^ 《連城訣·後記》:我祖父文清公(他本来是“美”字辈,但进学和应考时都用“文清”的名字),字沧珊,故乡的父老们称他为“沧珊先生”。他于光绪乙酉年中举,丙戌年中进士,随即派去丹阳做知县,做知县有成绩,加了同知衔。不久就发生了著名的“丹阳教案”。
  • 李卓隽,<金庸祖父查文清儒家思想浅析>,《文教资料》2015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