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盐场旧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9°47′03″N 121°59′26″E / 29.784047°N 121.990460°E
梅山盐场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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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59年 |
编号 | 6-353 |
认定时间 | 2011年1月7日 |
梅山盐场旧址是浙江省宁波市境内一处工业遗产。梅山盐场位于北仑区,梅山岛上的梅山街道梅中村。旧址始建于1958年,建成于1959年6月25日,曾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授予“愿梅山之花开遍全国各地”锦旗。盐场主要建筑为梅山盐场筹备处旧址,又名“青年大楼”,位于梅苑宾馆内,为两层砖木结构苏式建筑,占地1793.4平方米,共有72间房间,因而俗名“七十二家房客”。2011年1月7日因建筑的时代特征入选第六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1],2016年6月30日梅山盐场纪念馆开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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