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聘尹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殷聘尹(16世紀—17世紀),字起三,南直隸蘇州府吳縣籍,崑山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殷聘尹是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授新城縣知縣,裁決廉明,學問優等,勤勉好士,清除懶惰的官吏,重建當地縣堂,辦事不因勞費怨苦,曾說:「要一文官不值一文,寬一分民受惠一分。」六年後陞南京大理寺評事,縣人民立碑建祠在北門外灌湖路側[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光緒《崑新兩縣續修合志》·卷十八·選舉二
- 康熙《【江西】新城縣志》·卷八·官職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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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湯必選 | 明朝江西新城縣知縣 1619年-1623年 | 繼任: 吳之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