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公翰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楊公翰(16世紀—1645年),字九翼,一字具臣,號培庵[1],應天府溧水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楊公翰是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進士,授行人,調任工部郎中;外任福建漳州府知府,任內拘捕海寇,解封山禁,便利人民[2]。歷升江西湖東副使、福建興泉參政、江西按察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在當地革除火耗,捐出公費。
引用
[编辑]-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杨公翰 - 培庵,溧水人。戊寅八月十二日,癸卯科,工部政,本年授行人,己酉丁憂,辛亥補原职,癸丑升左司副,甲寅升司正,丙辰升工部郎中,丁巳升漳州知府,辛酉升江西副使,甲子升福建参政,乙丑升江西按察使,丁卯升右布政,己巳升河南左布政,辛未养病。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楊)公翰,字培庵,溧水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授行人,遷工部員外郎,出為漳州知府。捕海寇,開封山禁,以利公諸民。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弘光)時先後為冏卿者,有陸獻明、楊公翰、李長春、席本楨、黃道立。……歷湖東副使、興泉參政、江西按察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革火耗,捐公費。入為太僕卿。乞休歸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