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際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鮑際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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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寧都縣知縣 | |
籍貫 | 常州府无锡县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伯參,號觀如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万历四十年壬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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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際明(?—1612年),字伯參,號觀如[1],常州府无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授海康县知县,地震城圮而钦州以变告,际明为慰抚部署,民以无恐。调福建同安县,奖拔寒士,一时興起,就试者幾千人,丁忧去。補上犹,再调宁都,清邮传,察奸胥侵帑而以伪篆立收籍者,祀四邑名宦[2]。
參考文獻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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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日所 | 明朝海康縣知縣 1604年-1607年 | 繼任: 孫弘緒 |
前任: 尹遂祈 | 明朝同安县知县 1608年-1609年 | 繼任: 李春開 廣昌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