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士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姚士慎(1578年—?),字仲含,號岱芝[1]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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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歲貢[2],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第十六名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吏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五年(1607年)授吏科給事中,因上疏諫言忤旨,謫福州府經歷,四十七年(1619年)升尚寶司丞,四十八年(1620年)升光祿寺少卿,天啟元年(1621年)升順天府府丞,二年(1622年)升通政使司左通政,七年(1627年)升大理寺左少卿,崇禎元年(1628年)升南京太常寺卿,四年(1631年)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升南京刑部尚書[3],致仕。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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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槜李詩系》收錄姚士慎的詩作《重輯內閣藏書有述》。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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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姚篚,嘉靖十年舉人,貴州按察司僉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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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姚士慎,岱芝,戊寅二月初三日生,吏部政。
  2. ^ 《平湖采芹錄》·卷一
  3. ^ 張德信,《明代職官年表》,黃山書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