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南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南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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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莆田县知县 | |
籍貫 | 直隶扬州府泰兴县 |
出生 | 隆慶庚午十一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七年 |
配偶 | 娶劉氏,継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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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南金(1570年—1609年),字许卿,號前泉[1],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黄桥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府举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吏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福建莆田知县,萬曆三十七年卒。书法精妙,与同乡张京元、泰州储巏号称“ 淮南三俊”。
家族
[编辑]曾祖何嵩,鴻臚寺主簿贈應天府推官。祖父何楷。父何珢。嫡母田氏,生母刘氏。永感下。兄何镪。
参考资料
[编辑]-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何南金,前泉,诗二房,庚午十一月二十九日生,泰兴人,丁酉乡四十三名,会十五名,三甲四十名,吏部政,丁未六月授莆田知县,己酉卒。曾祖嵩;祖楷;父良,庠生。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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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蔡善繼 | 明朝莆田县知县 1607年-1609年 | 繼任: 李時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