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南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何南金
大明福建莆田县知县
籍貫直隶扬州府泰兴县
出生隆慶庚午十一月二十九日
逝世萬曆三十七年
配偶娶劉氏,継娶李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何南金(1570年—1609年),字许卿,號前泉[1]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黄桥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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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府举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进士,吏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福建莆田知县,萬曆三十七年卒。书法精妙,与同乡张京元、泰州储巏号称“ 淮南三俊”。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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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何嵩,鴻臚寺主簿贈應天府推官。祖父何楷。父何珢。嫡母田氏,生母刘氏。永感下。兄何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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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何南金,前泉,诗二房,庚午十一月二十九日生,泰兴人,丁酉乡四十三名,会十五名,三甲四十名,吏部政,丁未六月授莆田知县,己酉卒。曾祖嵩;祖楷;父良,庠生。
官衔
前任:
蔡善繼
明朝莆田县知县
1607年-1609年
繼任:
李時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