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元哲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元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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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部廣東清吏司主事 | |
籍貫 | 應天府六合縣籍 直隸婺源縣 |
字號 | 字魯生,號心燭 |
出生 | 甲申二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胡氏 |
親屬 | 曾祖汪瀾,祖汪拱秀,父汪如底,母黃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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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元哲(1584年—?年),字魯生,號心燭,應天府六合縣籍,直隸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第十八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四十九名,第三甲第三十八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改揚州府學教授,陞國子監助教,四十二年陞戶部廣東清吏司主事,四十四年丁內艱[1]。
家族
[编辑]曾祖汪瀾,鄉耆;祖汪拱秀,鄉耆;父汪如底,監生;母黃氏。慈侍下。兄元穀(吏目);元士(縣丞);全器(廩生);元英(監生);全惠(州同);全聲(乙卯舉人);元賓(經歷);元慶(鳴贊);元貞(知印);元震(廩生);元宰(監生);全智(庠生);元忭(監生)。弟元行(庠生);元吉;全祿;全受(庠生)。子國淐;國泗。